2008-05-05 (000582)北 海 港:5月26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26日(星期一)09:00
2.召开地点:北海市海角路145号公司办公大楼第9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8年5月19日
6.登记时间:2008年5月20日起至5月26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0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08-04-21 (000582)北 海 港:2008年半年度业绩扭亏
北 海 港预计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业绩扭亏。
原因为:
1.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70万元;
2. 2008年1月至6月预计港口高值货物比重有所增长,加上公司提高了装卸堆存综合单价,预计装卸堆存业务收入同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3. 公司加大控制成本力度,经营成本预计将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4. 根据以上因素,预计2008年上半年将实现盈利,但存在宏观经济变化和原材料等成本涨价等难以估计的诸多因素,实现盈利金额目前无法确定,公司视今后生产经营状况,如能确定盈利的具体金额,将及时披露。
[阅读全文]2008-04-21 (000582)北 海 港:2008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8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07
2、每股净资产(元) 1.58
3、净资产收益率(%) 0.43
[阅读全文]2008-04-16 (000582)北 海 港:2007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07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1.57
3、净资产收益率(%) 0.78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08-04-15 (000582)北 海 港:延迟至4月16日披露2007年年度报告,股票4月15日停牌一天
北 海 港原定于2008年4月15日公告2007年年度报告。由于公司2007年年报编审工作未能按时完成,需要延迟一天披露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于4月15日停牌交易一天,于4月16日披露年报后复牌。
[阅读全文]2008-03-29 (000582)北 海 港:董事会秘书何典治辞职
2008年3月27日,北 海 港董事会收到了董事会秘书何典治先生关于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辞职申请,经研究决定,同意何典治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的申请,在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指定公司财务总监李卫平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李卫平联系电话:0779 3922206。
[阅读全文]2008-03-14 (000582)北 海 港:收到股权划转相关文件
北 海 港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北部湾港口整合和公司股权划转的相关文件。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对北海港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批示:同意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海市高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划转协议,机场公司将其持有的北海港公司33,408,959股(占北海港公司总股本的23.51%)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高昂公司将其持有的北海港公司24,555,999股国有法人股(占北海港公司总股本的17.28%股权)无偿划转给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经公司咨询政府相关部门,以上股权划转协议尚未签署,股权划转事项有待自治区政府和国务院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审批。股权划转事项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生效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7,964,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9%。由于股权划转协议尚未签订,及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前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问题尚未解决,本项股权划转的审批和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披露当日起恢复交易。
[阅读全文]2008-03-10 (000582)北 海 港: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停牌公告
北 海 港有重大不确定性的事项需进一步核实,公司股票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停牌,待公司完成上述核实工作并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阅读全文]2008-02-25 (000582)北 海 港: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变更监事的议案
北 海 港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22日召开,同意解除王学利的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选举梁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阅读全文]2008-02-15 (000582)北 海 港:诉讼事项
2008年2月13日,北 海 港接到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关于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起诉公司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送达回证》等文书。
以上有关文书显示,公司于2006年9月为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在农行天津南开支行的贷款2900万元和4000万元,合计69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于2007年9月到期。
由于上述担保是天津德利得集团有限公司在受托经营公司期间,利用公司为其控股企业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已就此事项向北海市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正式受理并进入刑事侦查程序。目前,公司将向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申请复议,请求驳回农行天津南开支行对公司的起诉以及诉讼保全申请,解除对公司的全部财产保全措施;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展充分的应诉准备工作。
本项涉诉案件如果败诉,公司将可能承担损失上述本金6900万元及利息290.62万元,合计7190.62万元,公司另外可向天津市德利得物流有限公司追索赔偿损失;如果胜诉,公司将不承担上述银行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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