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000605)四环药业:证监会核准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告收购报告书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四环药业于2013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82号《关于核准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对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因协议转让而持有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795,171股股份、因以资产认购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71,760,48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76,555,651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6.4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阅读全文]2013-11-28 (000605)四环药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证监会核准
四环药业于2013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81号《关于核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天津市水务局引滦入港工程管理处及一致行动人发行71,760,48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5,59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中国证监会也已核准豁免入港处及其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实施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阅读全文]2013-10-24 (000605)四环药业: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
2013年10月23日,四环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3年第3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再行发布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10月24日起复牌。
[阅读全文]2013-10-23 (000605)四环药业: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231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3.85
[阅读全文]2013-10-16 (000605)四环药业: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停牌公告
四环药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进行审核。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10月16日开始停牌,待公司公告并购重组委审核结果后复牌。
[阅读全文]2013-10-15 (000605)四环药业:业绩预告
四环药业预计2013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90万元-240万元。
[阅读全文]2013-09-23 (000605)四环药业:更换律师事务所的提示
四环药业为保证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改聘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律师机构。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重组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此次更换律师事务所对本次重组方案没有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各方将按原有计划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工作。
[阅读全文]2013-09-18 (000605)四环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四环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9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变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9-12 (000605)四环药业: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四环药业于2013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0840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28个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在3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阅读全文]2013-08-09 (000605)四环药业: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3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四环药业报送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材料。2013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130840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公司在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报送更新后的相关公司财务资料。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进行了公告。在此期间,公司按照补正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补正材料,同时调整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的使用用途,并于2013年7月26日进行了相关公告。2013年8月6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了相关资料。
2013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0840 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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