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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中银绒业 代码:000982

2007-03-01 (000982)S 圣雪绒:公司国有股转让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S 圣雪绒大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圣雪绒集团持有公司80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宁夏灵武市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事项,已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等相关材料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2007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分别向公司和中银绒业下达了申请材料的补正通知书,公司董事会、圣雪绒集团及中银绒业目前正积极准备报送相关补正材料。   [阅读全文]
2007-01-09 (000982)S 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调整方案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S 圣雪绒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一)对价安排部分
    现方案为:
    1、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6,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共计增加股份1,800万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6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
    2、重大资产置换与资产赠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作为对价安排。
    置入净资产评估值高于置出净资产评估值形成的置换差额2,408.52万元,中银绒业赠与给公司,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追加对价方案安排
    现方案为:追送股份总数为8,600,000股,按照本次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3股后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数8,600万股计算,每10股股份获付1股。
    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假定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1:X,则调整后应追送的股份总数
    Y=(1+X)×860万股
    追送股份来源于中银绒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追送股份(股)
    1   中银绒业 80,000,000               8,600,000     
    (三)潜在控股股东中银绒业特别承诺部分:与追加对价方案安排相关的特别承诺根据追加对价方案安排的调整而作相应的调整。
    非流通股股东其他承诺事项保持不变。   [阅读全文]
2007-01-06 (000982)S 圣雪绒:被中国证监会宁夏稽查局立案调查
    S 圣雪绒于2006年12月29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中国证监会宁夏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
    公司采取大股东转让股权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股改相结合的方案彻底解决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有关股权转让及资产置换的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中。   [阅读全文]
2006-12-27 (000982)S 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一)对价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以提高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因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重大资产置换
    中银绒业与圣雪绒集团于2006年12月22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中银绒业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豁免中银绒业要约收购义务,并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同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中银绒业拟以合法拥有的羊绒类资产(含其持有的宁夏阿尔法61.3%的股权和汇中公司80%的股权)和负债与本公司合法拥有的扣除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4,500万元和中国银行宁夏分行1,000万元银行债务外的其它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置换的议案。同日,圣雪绒集团、中银绒业与本公司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根据该协议,中银绒业委托本公司将置换出本公司的资产直接过户给圣雪绒集团作为受让圣雪绒集团所持本公司股权的部分股权转让款;上述资产置交割完毕后,控股股东圣雪绒集团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占款也随之解决。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置入与置出资产的专项审计报告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出资产中总资产的帐面值为71,626.49万元,评估值为74,192.83万元,增值3.58%;负债的帐面值为47,350.73,评估值为47,400.49,增值0.11%;净资产帐面值为24,275.76万元,评估值为26,792.34万元,增值10.37%。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入资产中总资产帐面值为66,724.91万元,评估值为71,197.28万元,增值6.70%;负债帐面值为41,996.42,评估值为41,996.42,未增值;净资产帐面值为24,728.49万元,评估值为29,200.86万元,增值18.09%。
    置入净资产评估值高于置出净资产评估值形成的置换差额2,408.52万元,中银绒业赠与给公司,归公司全体股东所有。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得以顺利实施尚需相关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安排。圣雪绒将督促债权人提供《债务转移同意函》。若至资产移交日,本公司尚不能取得债权人同意的拟置出债务,由圣雪绒集团负责偿还。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置换须取得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投资者欲了解重大资产置换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7日公告的《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报告书(草案)》。
    二、追加对价方案安排
    中银绒业对重组后的圣雪绒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的圣雪绒出现以下触发条件所列三种情况之一时,中银绒业将对圣雪绒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追送股份,追送仅限一次。
    (一)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圣雪绒:①在2007年未能扭转亏损;②2008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100万元;③2009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410万元。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均视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第二种情况:本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本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
    (二)追送股份数量
    追送股份总数为3,400,000股,按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数6,800万股计算,每10股股份获付0.5股。
    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假定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1:X,则调整后应追送的股份总数
    Y=(1+X)×300万股
    追送股份来源于中银绒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目前持有公司股份(股) 追送股份(股)
     1 中银绒业  80,000,000        3,400,000
    (三)触发时点及追送对象
    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如果圣雪绒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即该年4月30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后的10个交易日。
    (四)对于追送股份的来源保障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股份由结算公司实行临时保管;一旦追送股份的条件触发,需向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实施追送股份时,则向登记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解冻临时保管。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法定承诺
    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均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二) 潜在控股股东中银绒业的特别承诺
    1、追加对价承诺
    中银绒业对重组后的圣雪绒未来三年经营业绩作出承诺,如果重组后的圣雪绒出现以下触发条件所列三种情况之一时,中银绒业将对圣雪绒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追送股份,追送仅限一次,追送股份总数为3,400,000股,按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持股数6,800万股计算,每10股股份获付0.5股。
    如果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至追加送股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由于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原因发生变化,则追加送股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假定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为1:X,则调整后应追送的股份总数
    Y=(1+X)×300万股
    A、追加对价的触发条件
    第一种情况:如果本次资产置换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则圣雪绒:①在2007年未能扭转亏损;②2008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100万元;③2009年实现净利润低于3410万元。出现以上任一情形均视为触发追送股份条件。
    第二种情况:本公司2007年度或2008年度或200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的无保留审计意见;
    第三种情况,本公司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
    B、追加对价对象
    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触发追加对价条件年度的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后的10个交易日。如果圣雪绒未能按法定披露时间披露2007年或2008年或2009年年度报告,则以法定披露期限(即该年4月30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发布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及追加对价实施公告,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不迟于法定披露期限后的10个交易日。
    C、追加对价实施时间
    圣雪绒董事会将在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完成追加对价的实施。
    D、追加对价承诺的执行保障
    中银绒业将自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用于追送的股份由结算公司实行临时保管;一旦追送股份的条件触发,需向除中银绒业外的其他股东实施追送股份时,则向登记公司申请该部分股份的解冻临时保管。
    2、延长锁定期承诺
    (1)中银绒业承诺,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持有的圣雪绒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2)延长锁定期承诺执行保证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中银绒业将委托圣雪绒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申请,对其所持限售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为非流通股股份取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36个月,该锁定措施从技术上为承诺人履行承诺义务提供了保证。
    3、股权激励
    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建议圣雪绒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三)日神集团的承诺
    为了推进圣雪绒股权分置改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日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将按照市场平均股改对价水平,在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锁定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所持800万股中的164万股无偿转让给中银绒业或者按照圣雪绒董事会第一次公告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的20日平均收盘价作为单价计算164万股的价值,用现金的或等值资产作为对中银绒业支付股改对价的补偿。
    四、本次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审核通过的书面意见后发布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未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该等明确书面意见的次日发布公告,中止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工作。
    五、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12月25日起停牌,于2006年12月2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最晚于2007年1月1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7年1月9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权分置改革,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7年1月9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阅读全文]
2006-12-25 (000982)S 圣雪绒: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S 圣雪绒非流通股股东均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公司董事会经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就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拟与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相结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公司股票从12月25日起停牌,直至公司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按规定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于尚未最终确定,仍存在取消股权分置改革或者长期无法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能性,因此公司股票停牌时间可能较长。公司将积极与有关非流通股股东开展工作,争取尽快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阅读全文]
2006-12-15 (000982)S 圣雪绒:股权转让的提示
    S 圣雪绒从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处获悉,关于圣雪绒集团持有公司8,000万股国家股转让的有关事宜,圣雪绒集团已于2006年12月13日与宁夏灵武市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宁夏圣雪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相关事宜的框架协议》,协议就合作原则进行了约定,但具体细节目前尚未约定,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阅读全文]
2006-11-30 (000982)S 圣雪绒: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清欠进展
    经S 圣雪绒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通过了以债权债务重组方式减少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议案。
    一、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明细如下:
    因公司欠付宁夏同心县祥福绒毛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货款合计18435313.60元,经公司与债权人和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一致,5家债权人均同意由宁夏圣雪绒代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偿还公司所欠上述企业的债务,以此减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圣雪绒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尚欠唐县瑞丰绒业有限公司货款合计14682040.50元,经上海圣雪绒与债权人和宁夏圣雪绒协商一致,债权人同意由宁夏圣雪绒代上海圣雪绒履行还款义务,偿还上海圣雪绒所欠上述企业的债务;上海圣雪绒因上述原因形成所欠宁夏圣雪绒14682040.50元,经公司与宁夏圣雪绒协商,上海圣雪绒同意宁夏圣雪绒将上述债权转移给公司。此债权债务转移将减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形成宁夏圣雪绒应收上海圣雪绒14682040.50元债权。
    以上债权债务重组后将减少宁夏圣雪绒对公司的欠款合计33117354.10元。
    二、截至2006年10月18日,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余额为210623788.28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圣雪绒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77506434.18元。   [阅读全文]
2006-11-14 (000982)S 圣雪绒:终止与润丰公司进行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改合作的提示
    2006年10月19日,S 圣雪绒与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宁夏圣雪绒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意向,10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但由于合作三方在某些具体操作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三方于2006年11月13日签署了《关于终止合作的协议书》,从2006年11月13日起,三方终止本次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同时2006年10月19日签订的《关于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合作意向书》及其后签订的《补充意向书》全面终止。   [阅读全文]
2006-11-04 (000982)S 圣雪绒: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 圣雪绒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11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为宁夏光泰实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06-10-31 (000982)S 圣雪绒:业绩预告
    S 圣雪绒预计2006年度业绩亏损。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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