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5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1.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285018股股份。除凯迪控股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有的37,674,000股外,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份(包括凯迪控股受让的13,800,150股)按相同比例以直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股份。
2. 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9月6日。
4. 流通股股东获付对价股份到账日期:2006年9月7日。
5. 2006年9月7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9月7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该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阅读全文]2006-09-05 (000939)凯迪电力:非流通股股份转让、划拨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凯迪电力第三大股东洋浦新华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凯迪电力法人股股份13,800,150股,以2.154元/股转让给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第五大股东武汉大学将其所持的凯迪电力法人股股份13,104,000股,无偿划拨给武汉大学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述股份转让、划拨并已办理非流通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且已取得有关股份过户登记证明。
[阅读全文]2006-08-29 (000939)凯迪电力: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8
2、每股净资产(元) 2.88
3、净资产收益率(%) 6.39
[阅读全文]2006-08-24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于2006年8月23日召开,通过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阅读全文]2006-08-21 (000939)凯迪电力: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催告
根据有关要求,凯迪电力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至8月2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即8月21日(星期一)、8月22日(星期二)、8月23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8月23日15:00,中间的任意时间都为投票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电力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审议事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阅读全文]2006-08-19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凯迪电力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阅读全文]2006-08-05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延期
由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目前仍在积极办理中,凯迪电力将延迟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和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调整事项如下:
一、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变更为:2006年8月23日14:30。
二、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变更为:2006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3日。
三、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时间变更为:2006年8月3日至2006年8月23日的每天9:00-17:00时,现场会议召开前可接受委托。
四、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召开相关股东会议提示公告,提示公告刊登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
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不变。
[阅读全文]2006-08-03 (000939)凯迪电力: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催告
根据有关要求,凯迪电力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8月9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7日至8月9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即8月7日(星期一)、8月8日(星期二)、8月9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6年8月7日9:30,结束时间为2006年8月9日15:00,中间的任意时间都为投票时间。
(3)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电力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4、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审议事项:《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阅读全文]2006-07-26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7月17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提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了对价水平
现调整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2.285股股份。除凯迪控股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有的37,674,000股外,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份(包括凯迪控股受让的13,800,150股)按相同比例以直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计31,507,400股的对价股份。”
(二)调整了追加对价安排和管理层激励的承诺
1、调整了追加对价安排或管理层激励的股票数量
现调整为:“按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29.83%相同的送出率和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股数量37,674,000股计算,凯迪控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11,237,520股,于方案实施日置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以现有流通股总股数137,886,84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的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815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设调整前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为Q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缩股率为n(负数),则调整后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Q为:Q=Q0×(1+n)。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0.815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调整了追加对价安排的触发条件
现调整为:“(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或者(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或者(3)公司2006、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调整了管理层激励的触发条件
现调整为:“(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并且(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并且(3)公司2006、2007年度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阅读全文]2006-07-17 (000939)凯迪电力: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1、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1.990股股份。除凯迪控股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有的37,674,000股外,公司其他非流通股份(包括凯迪控股受让的13,800,150股)按相同比例以直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共计27,441,928股的对价股份。
2、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A股市场的上市流通权。
二、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迪控股”)承诺,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若公司2006年和2007年的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将向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追送股份一次(追送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否则,将应向流通股股东追送的股份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作为股权激励。
1、追加对价安排或管理层激励的股票数量:按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25.98%相同的送出率和受让新华能所持股份前持股数量37,674,000股计算,凯迪控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共计9,787,517股,于方案实施日置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以现有流通股总股数137,886,840股计算,追加对价安排的比例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710股。在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将按照上述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设调整前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为Q0,送股率或股份转增率为n,缩股率为n(负数),则调整后的追加执行对价股份总数Q为:Q=Q0×(1+n)。在公司因实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原非流通股股东出售股票等股份变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股份不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不变,但每10股送0.710股的追加执行对价比例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追送股份的触发条件:(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或者(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低于10%;或者(3)公司2006、2007年度中任一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3、追送股份时间:凯迪控股将在触发追送股份条件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4、追送股份对象:追加执行对价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不包括现非流通股股东),该日期将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5、管理层激励的触发条件:(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并且(2)根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如果公司2007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并且(3)公司2006、2007年度均被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6、管理层激励的时间:凯迪控股将在触发管理层激励条件年度(2007年度)的年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转送给公司激励对象,具体实施办法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作出相关法定承诺。
(二)关于追送股份的承诺。详见上述“二、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
1、若触发了股份追送条款,则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日至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以及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2、若触发了管理层激励条款,则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毕日至管理层激励实施完毕日以及管理层激励实施完毕日后十二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四、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8月9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8月7日至8月9日
五、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1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7月2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26日之前(含7月26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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