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9 (600282)南钢股份:2007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测算,预计公司2007年年度净利润同向大幅度上升,比2006年增长100%以上(2006年度净利润为389344370.97元),具体数据以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阅读全文]2007-10-29 (600282)南钢股份:2007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0,995,358,876.67 9,293,989,242.0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089,231,801.89 3,537,095,318.45
每股净资产 4.37 3.7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260,312,309.31 739,311,220.44
基本每股收益 0.278 0.7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 0.801
净资产收益率(%) 6.37 18.0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6.51 18.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
[阅读全文]2007-10-18 (600282)南钢股份: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40万股将于2007年10月25日起上市流通。
[阅读全文]2007-09-08 (600282)南钢股份:股东公布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止2007年9月6日收盘,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下称: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减持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钢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计46855049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01%)。
本次变动后,南钢联合持有南钢股份62500万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66.7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53640万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57.3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60万股(占南钢股份总股本的9.47%)。
[阅读全文]2007-08-31 (600282)南钢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4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0%,下称:南钢联合)通知:2007年8月30日,南钢联合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尚持有公司股份632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5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63万股。
[阅读全文]2007-08-30 (600282)南钢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6%,下称:南钢联合)通知:2007年8月20日至29日期间,南钢联合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本次减持后,南钢联合共持有公司股份642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0%),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70万股。
[阅读全文]2007-08-29 (600282)南钢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南京鑫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招标代理协议》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与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重新签署《进出口协议》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7-08-21 (600282)南钢股份: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8月28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南京鑫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署《招标代理协议》的议案等事项。
[阅读全文]2007-08-18 (600282)南钢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减持公告
2007年8月17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6243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77%,下称:南钢联合)通知:2007年7月26日-8月17日收盘,南钢联合共计从二级市场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394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尚持有公司股份65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364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60万股。
[阅读全文]2007-08-10 (600282)南钢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南京鑫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下称:鑫源招标)签署《招标代理协议》,公司将企业经营中涉及原燃料及辅助材料采购、机械设备及备品配件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运输外委、劳务用工等招标业务委托给鑫源招标代理,招标服务收取服务费遵循协议定价原则,收费标准按国家发计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07年1月1日起计算。
根据钢材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公司需要将委托南京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下称:国贸公司)代理出口销售的方式变更为买断出口销售的方式,为此,公司需与国贸公司重新签署《进出口协议》,原《进出口协议》同时废止。公司委托国贸公司代理公司所需原燃料、设备、备件等的进口业务,代理费按不高于进口原料采购成本的8‰计付;公司向国贸公司购买进口铁矿石,价格遵循市场定价的原则,为国贸公司进口铁矿石的采购价加上不超过8‰的代理费;公司向国贸公司销售钢材采取市场价定价原则,出口钢材所涉及的港口费用及出口关税均由国贸公司承担。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2007年5月1日起计算。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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