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4 (000498)*ST 丹化:业绩预告修正
*ST 丹化修正后的业绩预告为: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26,800万元,同比增长2871%。
[阅读全文]2010-04-22 (000498)*ST 丹化:变更办公地址
自2010年4月22日起,*ST 丹化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1、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2、邮政编码:118000
3、联系电话:0415-6164666
4、传真:0415-2237377
目前,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变更工作正在办理中,待该工作完成后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2010-04-22 (000498)*ST 丹化: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ST 丹化收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字第2-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二、自《关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提交之日即2010年4月20日起,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四、按照《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减免的债权,自《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阅读全文]2010-03-04 (000498)*ST 丹化:债权确认事项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因对*ST 丹化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表中记载的其债权金额存在异议,于2009年12月14日向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异议的诉讼,要求对其债权中的利息双倍计算,请求判令增加确认其债权5,581,946.63元。2010年1月19日,丹东中院下达(2010)丹民三初字第00011号民事判决书,对浦发大连利息双倍计算的请求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浦发大连承担。浦发大连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1日向丹东中院提交债权确认的申请,丹东中院下达(2009)丹民三破字第2-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确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的债权金额为47,387,639.32元(其中担保债权16,230,266.47元,普通债权31,157,372.85元);二、不予确认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
[阅读全文]2010-02-09 (000498)*ST 丹化: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ST 丹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丹化股份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违法行为,梁健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熹、姚琳、官强、高宏、王卫岗、赵向东、王福成、孙凯捷、郑挺、邱在贵、于敏为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丹化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梁健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林熹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四、对姚琳、王卫岗、官强、高宏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五、对赵向东、孙凯捷、王福成、郑挺、邱在贵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六、对于敏给予警告。
[阅读全文]2010-02-03 (000498)*ST 丹化:重整计划执行的重大进展
*ST 丹化于2010年1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送达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除公司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对应转增的94,394股因司法冻结问题暂无法过户外(该部分股份的受让人为苏丽琼,待司法冻结解除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公司按照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和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的股份已于2010年1月26日分别过户至11家受让人的证券账户。
[阅读全文]2010-01-30 (000498)*ST 丹化:关于股份过户的公告
2009年12月7日,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ST 丹化的86,529,867股股份于丹东市拍卖业有限公司拍卖大厅公开拍卖。经过公开竞拍,厦门永同昌集团有限公司以17,305,973.40元竞得前述股份。
公司日前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送达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丹化集团公开拍卖的股份已于2010年1月22日过户至永同昌集团的证券账户。
[阅读全文]2010-01-23 (000498)*ST 丹化:重整计划执行的重大进展
自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1月27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ST 丹化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期。
按照重整计划,公司于2009年12月21日将公司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处置完毕,于2009年12月29日将按照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让渡和转增的股份变现完毕。截至2009年12月29日,公司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权的资金594,527,143.92元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其中让渡和转增股份的变现资金为394,527,143.92元。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和资产处置结果,债权的清偿比例为:担保债权按照担保财产的实际变现值清偿;职工债权、税务债权按100%比例清偿;普通债权每笔债权5万元以下(含5万元)部分按100%比例清偿,每笔债权5万元以上部分按10%比例清偿。截至目前,公司已利用股票变现资金偿还了292,664,093.44元。
截至目前,清偿资金剩余301,863,050.48元。有待进一步支付的债权清偿资金包括担保债权4,916,607.42元、税务债权5,681,202.76元、职工债权82,306,722.88元、普通债权30,768,439.14元。剩余资金将全部用于按照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未申报债权、诉讼未决债权、共益债务和重整费用。
[阅读全文]2010-01-12 (000498)*ST 丹化:重整计划执行的进展情况暨权益变动提示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27日以(2009)丹民三破字第2-16号民事裁定书批准*ST 丹化重整计划。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10:1.3的比例每10股转增1.3股,共计转增50,7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90,000,000股增至440,700,000股;2、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57,686,578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和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的股份共计108,386,578股,受让价格为3.64元,全部用于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相关债权。
为了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公司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证券账户。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丹东化学纤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渡的40%股份(57,686,578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50,700,000股)划转至公司管理人证券账户。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公司需对前述让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进行变现,变现资金用以清偿债权。2009年12月20日,公司制定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现方案》及《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让渡及公积金转增股票认购邀请书》,并向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2009年12月22日前,公司向25家符合条件的财务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在2009年12月25日前,上述25家财务投资者中的11家向公司提交了《认购意向书》,并根据认购股份的数量缴纳了认购保证金。2009年12月29日,公司与前述11家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截至2009年12月31日,股份变现资金已经全部缴齐,进入公司管理人帐户。该部分资金将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清偿相关债权。
2010年1月6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2009)丹民三破字第2-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上述11家买受人受让的股份合法有效。
[阅读全文]2010-01-07 (000498)*ST 丹化:债权确认事项
*ST 丹化接到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丹民三破字第2-22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2009年12月29日,*ST 丹化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已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结果编制了债权确认表,请求本院裁定确认予以确认。本院查明,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共计21位债权人(22笔)的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57,467,325.99元,其中担保债权为52,969,585.95元,普通债权为4,497,740.04元。此外,截止2009年11月27日,*ST 丹化管理人尚未确认8位债权人(8笔)的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33,281,894.21元。综上,共计29位债权人(30笔)的债权待确认。经债权人提供证据及管理人核查,管理人确认27位债权人(27笔)的债权,均为普通债权,金额共计28,831,676.88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和北京中丽制机化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未予确认。截至2009年12月29日,除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外,无债务人、债权人因对上述债权表记载的债权存在异议而提起诉讼。本院认为,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的情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其他债务人、债权人对于债权表上记载的债权均无异议,*ST 丹化管理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确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27位债权人(27笔)债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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