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9 (000016)深康佳A:董事叶世渠、刘鹏辞职
深康佳A董事局于2008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原股东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叶世渠先生和刘鹏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权,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职务。叶世渠先生和刘鹏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局时生效。
[阅读全文]2008-03-29 (000016)深康佳A:监事张建怀辞职
深康佳A监事会于2008年3月27日收到公司原股东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监事张建怀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权,请求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张建怀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阅读全文]2008-03-13 (000016)深康佳A:澄清公告
2008年3月11日包括网络媒体如搜狐、慧聪网,和报纸如重庆商报等诸多媒体报道了关于深康佳A有意收购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消息。
传闻事项(1):
公司已经与国内主要的冰箱、洗衣机生产商进行谈判,准备通过参股、合作、投资等方式积极参与行业并购整合。
传闻事项(2):
康佳将在合适的时机,通过参股或并购的方式拿下“长岭”。
公司澄清说明如下:
(一)传闻事项(1):属实。
(二)传闻事项(2)不实。
经求证,公司没有任何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外透露公司有意收购长岭的消息。
公司从来没有通过参股或并购的方式与长岭进行合作的计划。
[阅读全文]2008-01-31 (000016)深康佳A: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增50%-100%
深康佳A预计200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2006年同期增长50%-100%。
原因为:
1、报告期内,公司彩电等业务的高端产品销售明显增加,产品毛利率有所提升。
2、公司大力开展节支增效工作,实施成本费用控制,取得较好成效。
[阅读全文]2008-01-29 (000016)深康佳A:董事局同意向银行申请延长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
深康佳A第六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月28日召开,鉴于公司于2007年向中国银行申请的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董事局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将该授信额度有效期延长半年,即该授信额度有效期延长至2008年7月11日。会议同意该授信额度同时可供深圳康佳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延长额度使用期间原担保方式不变。
[阅读全文]2008-01-26 (000016)深康佳A:天大企业将43,546,563股公司股份退还给华侨城集团公司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根据2008年1月2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确认,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记载于其名下的深康佳A股份43,546,563股退还给华侨城集团公司,相关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侨城集团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95,939,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
[阅读全文]2007-12-28 (000016)深康佳A:董事会通过购置东部华侨城天麓一区低密度住宅的关联交易
深康佳A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向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购买其开发的深圳东部华侨城天麓一区第15号低密度住宅的关联交易议案。
该住宅建筑面积为487.4平方米,该住宅总价格为4,230万元。
[阅读全文]2007-12-18 (000016)深康佳A:澄清公告
2007年12月17日包括网络媒体如新浪、人民网,和报纸如中国工商时报等诸多媒体报道了关于华侨城集团公司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在进行换股的消息。
深康佳A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事项不实。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无意转让公司股份,华侨城集团公司将始终保持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从来没有退出公司的考虑。
(二)近期,华侨城集团公司没有与国内外的任何公司洽谈过任何有关公司股权转让的事情。
[阅读全文]2007-11-24 (000016)深康佳A:第一大股东与安徽天大企业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解除
2007年11月23日,深康佳A接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及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和解协议》。《裁决书》及《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解除华侨城集团公司与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
二、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记载于其名下的公司股份43,546,563股退还华侨城集团公司。
三、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给付的对价股份计11,453,437股,以及由华侨城集团公司垫付的对价股份计6,167,236股,由华侨城集团公司承担,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无需退回或偿还;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因支付前述对价而取得的一切权利亦由华侨城集团公司享有。此外,华侨城集团公司还应继续遵守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限制转让的承诺。
四、华侨城集团公司应将收取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30,415万元退还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并向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补偿利息人民币43,797,600元。安徽天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则应向华侨城集团公司退回已收取的公司红利款人民币4,354,656.30元。
五、双方将于2007年11月23日之后,共同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侨城集团公司将直接持有公司95,939,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在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时,华侨城集团公司为THOMSON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代垫了3,251,815股的对价安排,THOMSON INVESTMENTS GROUP LIMITED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A股在申请上市流通前,须将该部分代垫股份偿还给华侨城集团公司,因此华侨城集团公司实际可申请上市流通的公司A股为99,190,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8%。
[阅读全文]2007-11-16 (000016)深康佳A: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聘请审计单位和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深康佳A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15日召开,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审计单位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2、关于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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