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发行人是由和辉有限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7日,上海市国资委向联和投资下发《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减资有关问题的意见》(沪国资委产权(2020)49号),原则同意和辉有限启动科创板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推进减资等相关事宜。2020年3月17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和辉有限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0]第0205号),截至2019年11月30日,和辉有限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734,810.17万元。该项评估结果已于2020年4月7日在联和投资备案。2020年4月15日,经创立大会全体发起人联和投资、集成电路基金、上海金联一致同意,和辉有限以经立信会计师审计的截至2019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1,120,427.49万元为基础,按1:0.9371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1,050,000.00万股,其余70,427.4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按照其所持有的和辉有限出资比例所对应的经审计净资产折为股份公司的股份。2020年4月16日,立信会计师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21944号”《验资报告》对上述整体变更出资事项进行了审验。由于和辉有限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整体变更后的股本为1,050,000.00万元,低于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时的注册资本1,725,375.00万元,客观上造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已按相关法律规定通知债权人,并于2020年2月18日在《文汇报》上刊登减资公告。截至公告期满,未有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承继了和辉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按期支付或偿还上述整体变更前的相应债务,不存在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因上述债务产生纠纷。2020年4月20日,和辉光电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结本次整体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