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发行人系由法狮龙控股、沈正华、王雪娟、沈正明、王雪华5名发起人股东,以法狮龙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设立。2018年4月20日,法狮龙有限召开2018年第二次股东会暨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筹)第一次发起人会议,审议通过法狮龙有限拟以2018年3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5月25日,法狮龙有限召开2018年第三次股东会暨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筹)第二次发起人会议,审议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8]6954号《审计报告》的结果,于审计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87,172,264.77元;确认由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8〕304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公司资产净额的评估价值为净资产人民币208,548,937.29元。并审议通过以截至基准日公司审计后净资产中的9,000万元按原股东的出资比例折股,作为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剩余97,172,264.77元净资产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积。2018年6月19日,发行人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法狮龙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法狮龙有限债权债务由发行人承继,并审议通过了新的《公司章程》。同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28日出具的天健审[2018]6954号《审计报告》,截至变更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法狮龙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87,172,264.77元。法狮龙有限以上述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187,172,264.77元为基础进行折股变更,其中90,000,000元人民币净资产作为变更后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其余97,172,264.77元人民币净资产(净资产中超过股份总额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以截至变更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法狮龙有限的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所对应的法狮龙有限在审计基准日净资产值中拥有的权益折合成股份公司的股份。2018年6月25日,发行人取得整体变更后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