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介
(1)取得改制批准2001年1月19日,股东武汉研究所取得其上级单位中国生物制品总公司出具的《关于武汉所变更深圳光明厂股权请示的批复》(中生国资字【2001】第2号)。根据原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国资委【1999】5号及深国资办函【1999】133号文,深圳市光明华侨畜牧场产权管理单位由深圳市农业局变更为原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原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按照资产经营公司的职能对所属国有资产进行管理。2001年10月16日,股东深圳市光明华侨畜牧场取得其上级单位原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对《关于受让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股权情况的报告》的批准。发行人改制获得两股东上级单位的批准。(2)股东会通过改制决议2001年发行人股东会决定,以2001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进行公司规范化改制,设立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50万元,由各股东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投入。(3)履行评估程序因《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为2003年9月9日开始施行,发行人在2001年改制时未参照该文有关程序进行清产核资。为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公司改制时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资产评估。深圳市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资产评估报告书》(中企华评报字【2001】023号)确认,在评估基准日2001年6月30日持续使用假设前提下,企业评估后的净资产为2,769.93万元。深圳市光明华侨畜牧场和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签署了《资产评估确认书》。(4)验资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2001)验字第14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1年6月30日止,贵公司(筹)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经深圳市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评估(中企华评报字【2001】023号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深圳卫武光明生物制品厂截至2001年6月30日止的净资产人民币贰仟柒佰陆拾玖万玖仟贰佰玖拾贰元玖角叁分(¥27,699,292.93),其中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万元(¥27,500,000.00),资本公积为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贰佰玖拾贰元玖角叁分(¥199,292.93)。”(5)工商变更2001年10月22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卫光有限取得注册号为440301107590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