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002487)大金重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
大金重工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城建支行签订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
[阅读全文]2013-10-29 (002487)大金重工: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8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89
[阅读全文]2013-10-14 (002487)大金重工: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8,416.7万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0月17日。
[阅读全文]2013-09-18 (002487)大金重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大金重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9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8-28 (002487)大金重工: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4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03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3-08-28 (002487)大金重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3年9月18日上午10:00-12:00
3、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11日
4、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登记时间: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7、审议事项:《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7-31 (002487)大金重工:公司获得政府补贴
大金重工于2013年6月15日收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7期,会议议题为《研究区政府给予大金财政补助,支持大金发展事宜》。根据文件内容,为支持公司做大做强,快速发展,区政府决定给以50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新邱区政府补贴款421万元,资金已划拨到公司账户。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上述资金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3年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阅读全文]2013-07-24 (002487)大金重工: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大金重工于近期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得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名称:锥形管塔式风电塔架制造专用滚轮架装置。
[阅读全文]2013-07-10 (002487)大金重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大金重工于2013年3月2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3年4月16日,公司完成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72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以后年度;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0,000,000股。
目前公司已在辽宁省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辽宁省阜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210900400008996,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人民币1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36,000万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阅读全文]2013-06-20 (002487)大金重工:公司政策性搬迁及异地建厂
大金重工于2013年6月19日收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五期,会议议题为《研究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异地建厂事宜》,会议纪要主要内容如下:为全面实施阜新市新邱区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城区产业“退二进三”的步伐,需要对大金重工进行政策性搬迁,在区内异地建设新厂。公司将搬迁至新邱区规划的工业园区,搬迁中的新征土地问题、老厂区土地收储问题及具体补偿事宜将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待阜新市政府收储及补偿标准确定后,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制定搬迁方案及新厂区建设规划,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将在建好新厂区后实施搬迁,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本次搬迁的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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