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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锌业股份 代码:000751

2013-12-21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2013年12月5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锌业股份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现将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公告如下:
    1.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葫芦岛中院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东让渡股本划转工作。根据实际的划转结果,锌业股份管理人通过股东让渡股票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110,638,367股,占总股本的9.97%,锌业股份管理人特开立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处置股东让渡的股票。
    2.为保证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锌业股份管理人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出售41,074.93万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股东让渡的股票。根据锌业股份管理人在《人民法院报》公告的程序及条件,截至2013年12月19日,共有4名投资者向锌业股份管理人提交了申购申请,申购股票总数为20,537.6万股,未超过拟处置股票总数的三分之二,因此锌业股份管理人将继续以公开竞价方式对全部41,074.93万股转增及让渡股票进行处置。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因锌业股份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被葫芦岛中院宣告破产清算而导致终止上市,或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阅读全文]
2013-12-19 (000751)*ST锌业:重整计划权益调整中股东让渡股票事宜的提示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ST锌业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年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决定书》,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葫芦岛中院已于2013年12月5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锌业股份管理人通过股东让渡股票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110,648,043股,占总股本的9.97%。
    让渡的股票由锌业股份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变现所得优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清偿各类债务,如有剩余则用于提高锌业股份的经营能力。为保证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锌业股份管理人特开立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处置股东让渡的股票。锌业股份管理人开立的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待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将自动注销。
    锌业股份管理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持有的股份只能用于特定目的,即只能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予以处置。在持有让渡的股份期间,锌业股份管理人并非标的股份的实际权利人,故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财产权利和身份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阅读全文]
2013-12-17 (000751)*ST锌业:管理人公开竞价处置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及股东让渡股票的提示
    2013年12月16日,*ST锌业收到管理人关于公开竞价处置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及股东让渡股票的通知。根据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于2013年12月12日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告,拟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票及股东让渡的股票,处置所得价款将用于根据重整计划之规定清偿公司债务。
    为保证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将对本次竞价出售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阅读全文]
2013-12-07 (000751)*ST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
    因*ST锌业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月31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13年2月5日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葫芦岛中院于2013年12月6日作出(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目前公司正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阅读全文]
2013-12-07 (000751)*ST锌业:法院批准重整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ST锌业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9日向葫芦岛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于2013年12月6日收到葫芦岛中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批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阅读全文]
2013-12-07 (000751)*ST锌业:法院裁定批准控股股东重整计划
    2013年12月6日,*ST锌业收到控股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葫民二破字第00002-4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内容如下:
    一、批准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二、终止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阅读全文]
2013-11-30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2013年11月29日,*ST锌业在辽宁省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因职工债权组已于2013年11月20日提前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本次会议由担保债权组、税收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由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各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1、债权人组表决情况: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出资人组表决情况:出资人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阅读全文]
2013-11-26 (000751)*ST锌业:出资人组会议的提示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11月29日14:30(进场时间为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28日15:00-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审议事项:对重整计划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   [阅读全文]
2013-11-22 (000751)*ST锌业: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经葫芦岛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同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阅读全文]
2013-11-15 (000751)*ST锌业:公司重整的进展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月31日裁定受理*ST锌业重整,于2013年2月5日指定锌业股份清算组为管理人。
    经葫芦岛中院同意,公司将于2013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将同时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对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表决。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法院的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并进行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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