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25 (000593)大通燃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568号文核准,大通燃气于2014年1月10日完成向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56,603,773股(A股)及新增股份上市,发行价格5.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6.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2,395,111.89元。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12,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资金不超过18,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
截至2014年2月21日,公司累计使用设立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626268302)中的募集资金合计6,05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其中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贷款3,400万元、偿还上海银行贷款2,400万元,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贷款250万元。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通知了保荐代表人,并严格按照程序使用募集资金。
[阅读全文]2014-01-28 (000593)大通燃气: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
大通燃气预计2013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400万元-4,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16%-157.14%。
[阅读全文]2014-01-22 (000593)大通燃气: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近日,大通燃气收到所聘请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名称变更的函》,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审批(2013)34号文件批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转制工作,并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后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因此,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阅读全文]2014-01-14 (000593)大通燃气:完成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68号文核准,大通燃气已实施完成向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6,603,773股新股工作。
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工商变更、备案等事宜。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工商变更、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23,336,429.00元变更为人民币279,940,202.00元。
[阅读全文]2014-01-09 (000593)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
大通燃气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56,603,773股,将于201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大通集团1名,大通集团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即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阅读全文]2014-01-03 (000593)大通燃气: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大通燃气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12-31 (000593)大通燃气:收购报告书
2013-12-13 (000593)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大通燃气于2013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68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56,603,773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阅读全文]2013-11-23 (000593)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大通燃气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3年11月22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2013-11-14 (000593)大通燃气:子公司在上饶经开区燃气经营权存在争议的进一步公告
大通燃气于2012年7月21日披露的《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在上饶经开区燃气经营权发生争议的公告》中,公告了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在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经营权发生争议的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上述情况进一步公告。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