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6 (000905)厦门港务:发行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
厦门港务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22号),交易商协会已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注册额度自上述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利率波动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首期短期融资券,后续发行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阅读全文]2013-05-23 (000905)厦门港务: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厦门港务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8日,除息日为2013年5月29日。
[阅读全文]2013-05-09 (000905)厦门港务: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港务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5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三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4-23 (000905)厦门港务:2013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5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27
[阅读全文]2013-04-23 (000905)厦门港务: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13楼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2日
6、登记时间:2013年5月3日、5月4日及5月7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7、审议事项:《关于本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新增三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4-09 (000905)厦门港务: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厦门港务2012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4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3-03-16 (000905)厦门港务: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2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45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2.84
二、每10股派0.50元(含税)
[阅读全文]2013-03-16 (000905)厦门港务: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长岸路海天港区联检大楼13楼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时间:2013年4月8日上午9:30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3年4月1日
6.登记时间:2013年4月2日、4月3日及4月7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7.审议事项:《公司2012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3-02-26 (000905)厦门港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厦门港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2月25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整合集装箱码头业务暨成立合资公司的方案》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02-06 (000905)厦门港务:土地收储事项进展
厦门港务于2012年10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2012年10月29日召开了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渡码头相关土地和资产收储方案>的议案》,同意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表厦门市政府对公司拥有的东渡码头1#-4#泊位相关土地、资产实施搬迁和收储,并根据厦门市国有土地收储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港务国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全部附着物收储补偿款共计人民币96,093.59万元。2013年1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首期土地收储补偿款的公告》,确认公司及国内船代公司已陆续收到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支付的首期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约人民币19,218.72万元。
为配合开展厦门国际邮轮母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公司与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近期签订了《土地房屋权属移交协议书》和《土地房屋权属资料移交协议书》,办理了东渡码头1#泊位及其后方堆场土地及房屋权属移交手续,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同意在该地块的土地房屋权属移交后,仍由公司继续无偿使用;同时,为便于统一管理,公司将东渡码头2#、3#、4#泊位及其后方堆场土地及房屋权属资料交由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代为保管,待上述地块具备移交条件后,再另行办理相关土地房屋移交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国内船代公司已收到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支付的第二期土地收储补偿款合计约人民币9609.36万元。公司将按其补偿的性质(如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等),对补偿款及其扣除补偿支出的结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有关规定相应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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