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300345)红宇新材:2014年度业绩快报
2015-02-16 (300345)红宇新材: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红宇新材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2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5-02-16 (300345)红宇新材: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3月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8日下午15:00-2015年3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宁乡总部四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68号)
3、股权登记日:2015年3月3日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申请有效期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5-02-14 (300345)红宇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
2015年2月13日,红宇新材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湘江产业投资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截止2015年2月13日,湘江产业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总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99,952股,占公司总股本6.56%。现将本次减持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阅读全文]2015-02-12 (300345)红宇新材: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下午15:00-2015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5-01-31 (300345)红宇新材: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1日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宁乡总部四楼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金洲新区金沙西路68号)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下午15:00-2015年2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四川红宇白云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5-01-23 (300345)红宇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短线交易
红宇新材持股5%以上股东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5,000股,出现了短线交易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予以披露。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收回此次交易所得收益11,730 元(交易所得收益=卖出数量*(卖出均价-买入均价))。
[阅读全文]2015-01-21 (300345)红宇新材: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红宇新材现发布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阅读全文]2015-01-17 (300345)红宇新材: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红宇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4年11月28日,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保荐协议书》,聘请天风证券担任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自保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尚未结束,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更换为天风证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西部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西部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天风证券承继。天风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徐浪先生、王虹女士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阅读全文]2015-01-13 (300345)红宇新材: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红宇新材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100万元-1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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