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4 (300085)银之杰: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银之杰于2014年11月3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李军先生(李军与陈向军、张学君为本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通知,李军先生于2013年11月4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2,400,000股高管锁定股(因质押期间公司实施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上述质押股份由2,400,000股变更为4,800,000股。具体股权质押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11月4日发布的《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8)已于2014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07%,占公司总股本的1.98%。
[阅读全文]2014-10-30 (300085)银之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
银之杰于2014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12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冯军发行7,127,617股股份、向李岩发行6,927,196股股份、向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7,027,4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三、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五、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阅读全文]2014-10-27 (300085)银之杰:2014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39
2、净资产收益率(%) 0.65
[阅读全文]2014-10-15 (300085)银之杰:201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银之杰预计201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00万元-4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39%-40.29%。
[阅读全文]2014-09-25 (300085)银之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
银之杰于2014年9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9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5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9月25日开市起复牌。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2014-09-18 (300085)银之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银之杰于2014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阅读全文]2014-08-23 (300085)银之杰:延期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反馈意见回复
银之杰于2014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623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即会同各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认真核查。由于反馈意见涉及要求补充标的公司有效的财务资料,公司及中介机构正在认真准备标的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财务审计及相关资料,工作量较大,故无法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反馈回复。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反馈意见书面回复。
预计延期时间为10个工作日,待相关材料准备完善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上报。
[阅读全文]2014-08-19 (300085)银之杰: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4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元):0.0112
净资产收益率(%):0.52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4-08-11 (300085)银之杰: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银之杰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8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07-25 (300085)银之杰: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
银之杰于2014年7月24日接到公司股东陈向军先生和李军先生(陈向军、李军及张学君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陈向军先生于2013年7月26日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200,000股高管锁定股已于2014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的手续。
由于个人资金需求,李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1,2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已于2014年7月24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24日至质权人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股份质押登记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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