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002639)雪人股份:2014年度业绩快报
2015-02-09 (002639)雪人股份: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雪人股份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和股东陈胜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股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5%)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5年1月28日,公司股东陈胜先生将2012年8月9日质押给重庆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3,00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2015年2月4日,陈胜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股流通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6.25%)与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4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2月4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阅读全文]2015-01-30 (002639)雪人股份: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雪人股份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00万元-900万元。
[阅读全文]2015-01-24 (002639)雪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雪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建长诺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收购肇庆和平制冷配件有限公司40%股权的议案》、《关于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5-01-22 (002639)雪人股份: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雪人股份近期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汝捷先生关于其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1月15日,林汝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0,000股限售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的7.50%)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委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该交易指令申报代理方向交易所提交交易申报,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办理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月1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6年1月13日,质押期内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阅读全文]2014-12-04 (002639)雪人股份: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1、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64,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2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2月5日。
[阅读全文]2014-11-29 (002639)雪人股份: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雪人股份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1-15 (002639)雪人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雪人股份于2014年1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43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4-11-12 (002639)雪人股份: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2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下午3:00至2014年11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25日
(四)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1-08 (002639)雪人股份:更正公告
雪人股份于201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第一节 “重要提示”中相关负责人员姓名遗漏、第四节“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填写有误。现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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