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7 (002459)*ST天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ST天业依据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编号:2014-070)进行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2014年12月16日,公司取得秦皇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注册资本为叁亿捌仟捌佰陆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壹元整。
[阅读全文]2014-12-16 (002459)*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13 (002459)*ST天业:转让公司持有的敖汉银亿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情况
2014年12月8日,*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敖汉银亿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敖汉银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矿业”)75%股权中的60%转让给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508万元。
2014年12月12日,银亿矿业取得敖汉旗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阅读全文]2014-12-11 (002459)*ST天业:归还已转让债权
2013年12月3日,*ST天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隧通掘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隧通”)、天业通联(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联”)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该协议约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隧通的应收款项人民币17,484.4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津通联的应收款项人民币3,915.6万元,合计人民币21,400万元转让给华融资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同日,华融资产与华隧通、天津通联分别签订了《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
一、自华融资产将债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之日起6个月内,天津通联、华隧通应分别偿还华融资产3,915.6万元、6,484.4万元;
二、自华融资产将债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之日起12个月内,华隧通应偿还华融资产11,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款项已全部偿还,款项的来源为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借款。
[阅读全文]2014-12-09 (002459)*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敖汉银亿矿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04 (002459)*ST天业:转让意大利Eden公司股权进展情况
2014年10月25日,*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意大利EDEN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秦皇岛森诺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意大利EDEN公司51%的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秦皇岛森诺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3,7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已于意大利时间2014年12月1日在当地完成了Eden公司股权转让变更手续。此次变更后,公司不再持有意大利Eden公司股权,森诺科技持有意大利Eden公司51%的股权。
[阅读全文]2014-12-03 (002459)*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ST天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12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款展期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02 (002459)*ST天业:副总经理辞职
*ST天业董事会于2014年11月28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冯焕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冯焕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根据有关规定,冯焕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冯焕富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阅读全文]2014-11-05 (002459)*ST天业: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
2014年11月4日,*ST天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49号),具体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66,389,351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阅读全文]2014-11-04 (002459)*ST天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告
2014年11月2日,*ST天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人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华建盈富及一致行动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华建盈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公告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0号),有关该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对公告天业通联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华建盈富及一致行动人因以现金认购天业通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而持有该公司141,431,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172,829,72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4.4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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