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1-02 (002165)红 宝 丽:太安路老厂区有关事项提示
近日,红 宝 丽收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已组织有关部门就公司太安路老厂区土地收储及搬迁等事宜召开会议,形成意见。认为对公司太安路老厂区搬迁符合城北科技新城规划要求,明确由区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公司太安路老厂区的资产评估和土地收储工作。
目前,南京市高淳区政府尚未制定具体方案,与太安路老厂区搬迁相关的土地收储方式、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时间等具体内容尚未最终确定。因此,太安路老厂区土地是否被收储及收储的具体方案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聚氨酯硬泡组合聚醚是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目前总产能规模为15万吨/年,由于公司太安路老厂区承担部分硬泡组合聚醚生产职能(产能规模为4万吨/年),若土地被收储和搬迁对公司硬泡组合聚醚产品生产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南京化工园区聚氨酯基地硬泡组合聚醚生产条件,挖掘生产潜力,提升生产能力,尽最大能力弥补太安路老厂区土地收储与搬迁对生产的影响。
截止2013年9月末,公司太安路老厂区房屋、机器设备、土地等资产账面原值12133.36万元,账面净值为5325.72万元。公司太安路老厂区土地收储及搬迁事项对公司2013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
[阅读全文]2013-12-19 (002165)红 宝 丽: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红 宝 丽于2013年12月18日收到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具体内容为: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文件精神,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相关工作,转制后,原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9月28日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3年11月4日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2月10日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为此,公司聘请的 201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更名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变更仅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阅读全文]2013-11-21 (002165)红 宝 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红 宝 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提供贸易融资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高淳支行申请3,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阅读全文]2013-10-31 (002165)红 宝 丽: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完成
2013年10月30日,红 宝 丽完成了对原激励对象郭秋宁、张兵兵、陈靖、黄欢、刘祖厚、岳平初等六人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800股的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阅读全文]2013-10-26 (002165)红 宝 丽: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3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7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3.79
[阅读全文]2013-08-30 (002165)红 宝 丽: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3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0.68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3-07-30 (002165)红 宝 丽: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公司201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73
[阅读全文]2013-07-17 (002165)红 宝 丽:延迟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
红 宝 丽原定于2013年7月27日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由于销售业务接收到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经公司核查及公安部门侦查发现,假票据涉及事项比较复杂。由于核查需要时间,难以在短期内确认假票据造成的具体损失或损失的幅度。因此公司不能按预约时间如期披露2013年半年度报告。现将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延迟至2013年8月30日。
[阅读全文]2013-07-12 (002165)红 宝 丽:销售收到假票据
红 宝 丽销售业务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在回收货款过程中,发现一份银行承兑汇票是假票。2013年7月9日,公司为防范风险,对该票据及其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鉴别,发现还有其他假票据,合计金额6896万元。经初步核查发现,涉及的假票据都是由公司某业务员提供。2013年7月10日,公司已向南京市高淳公安分局申请立案,公安部门已受理。
公司已经启动了核查程序,核查假票据涉及的业务及往来情况,以确定存在损失的可能性。
鉴于核查需要时间,目前还难以确认假票据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或者损失幅度。该事项可能会对2013年半年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应信息。
[阅读全文]2013-07-03 (002165)红 宝 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红 宝 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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