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2 (002108)沧州明珠:2014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一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6
2、每股净资产(元) -
3、净资产收益率(%) 1.85
[阅读全文]2014-03-20 (002108)沧州明珠: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
沧州明珠于2014年3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钜鸿(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鸿公司”)减持股份的通知,钜鸿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和2014年3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和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后,钜鸿公司持有公司股票29,950,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阅读全文]2014-03-04 (002108)沧州明珠: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沧州明珠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4年2月27日、2014年2月28日、2014年3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阅读全文]2014-02-27 (002108)沧州明珠: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
2014年2月26日沧州明珠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东塑集团于2014年2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4%。本次减持后,东塑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107,693,5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66%。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阅读全文]2014-02-14 (002108)沧州明珠:公司获准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到期
沧州明珠于2013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080号),核准批文日期为2013年8月15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42,000万元的公司债券,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
在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批复后,公司密切关注债券市场利率变动情况,认真研究发行时机,积极开展发行准备,并会同主承销商向潜在投资者进行积极推介。为控制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努力争取较低的融资成本,但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基本面影响,本次拟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综合融资成本较高,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能实现降低财务费用的目的,为保证公司与股东利益,公司未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完成债券发行,该批复到期失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后续如再推出债券发行计划,将重新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及时披露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阅读全文]2014-02-14 (002108)沧州明珠: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
沧州明珠现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阅读全文]2014-01-28 (002108)沧州明珠:2013年度业绩快报
公司201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3.44
[阅读全文]2014-01-24 (002108)沧州明珠: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
经沧州明珠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近日,公司收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所根据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后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
为此,公司聘请的2013年度审计机构更名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阅读全文]2013-12-19 (002108)沧州明珠: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沧州明珠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项目建设用地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3-12-19 (002108)沧州明珠: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
沧州明珠于2013年12月18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
1、东塑集团2013年3月13日和2013年7月24日质押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的32,000,000股股票于2013年12月17日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解除质押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1%。
2、东塑集团将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5,800,000股股票,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为东塑集团4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限从2013年12月17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于2013年12月17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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