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7 (600728)S*ST新太:大股东资金占用立案调查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公司资金,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阅读全文]2007-01-16 (600728)S*ST新太:诉讼事项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公告关于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下称:金中华公司)向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借款2000万元纠纷一案。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越权与兴业银行签署的《担保承诺函》无效,但公司对邓龙龙的越权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因此承担金中华公司无法清偿部分50%的赔偿责任,公司对此提起上诉。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对上述担保,公司于2006年度已经预计了1000万元的担保损失。
[阅读全文]2007-01-08 (600728)S*ST新太:预计2006年度盈利公告
经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度业绩将实现盈利,具体数据将于2007年4月27日在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阅读全文]2007-01-04 (600728)S*ST新太:未进入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于2006年底进入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程序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245874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29.9%,下称:广州新太)占用公司3.7亿资金无法清偿,也未给出任何还款计划,且大股东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受理破产后,法院尚未能成立大股东破产监管机构,无法达到公司非流通股东2/3以上提出股改动议的最低要求,需待广州新太破产监管组成立后沟通股改问题。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5814306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26.81%),明确表示支持公司股改,其股权的协议受让方泽明有限公司亦表示支持公司股改。
[阅读全文]2006-12-29 (600728)S*ST新太:大股东法人股轮候冻结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诉浙江通普无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系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大股东,下称:广州新太]及邓龙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民事裁定书发生法律效力,冻结广州新太持有的公司4000万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27日至2007年12月26日。
以上股权已质押,并已被轮候冻结8次。
[阅读全文]2006-12-28 (600728)S*ST新太: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2006年12月25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15%,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公告如下:
公司没有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6-12-20 (600728)S*ST新太: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1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议案:截止目前,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以非经营方式占用公司资金37612.40万元。鉴于上述占用资金预计收回的可能性小,公司董事会提请对该部分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的占用资金进行核销处理。
公司仍然保留对大股东及其关联公司占用款项的追索权利。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22日上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阅读全文]2006-12-15 (600728)S*ST新太:诉讼事项公告
因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私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新太”)定期存单作质押,为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新太新技术”)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新太科技发展公司(下称“科技发展”)贷款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5425.68万元和1809.78万元。因未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致使广州新太定期存单于2004年11月30日、2005年1月27日被银行直接划扣,广州新太近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中院”)提请诉讼:
请求判定2003年质保字第253号《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判令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下称“工行开发支行”)向广州新太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5425.6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新太新技术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请求判定2004年质字第0028号《人民币借款权利质押合同》无效;判令工行开发支行向广州新太返还其扣划的人民币1809.78万元存单款项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科技发展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中院已受理上述案件,上述两案均将于2007年1月11日开庭。
[阅读全文]2006-12-09 (600728)S*ST新太:大股东法人股继续冻结公告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62245874股社会法人股被继续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2006年12月4日至2007年6月5日止。
[阅读全文]2006-12-09 (600728)S*ST新太:诉讼事项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与兴业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下称:兴业银行)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院)的主持下,就(2005)粤高法民终字第204及(2005)粤高法民终字第205两案(下称:204、205案)进行了执行和解,双方同意:将法院划扣的公司542万元作为204、205案的赔偿支付兴业银行,兴业银行不再就204、205案追索公司的任何赔偿责任。公司将继续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及广东英卓越信息通讯有限公司追偿542万元担保赔偿款。
公司近日收到广州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交通银行广州黄埔支行(下称:交通银行)起诉公司归还合计3500万元贷款及利息两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1、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银行归还本金合计3500万元及尚欠利息;2、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下称:新太新公司)、广东国讯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讯电信)对第一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新太新公司、国讯电信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4、以上两案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合计381744元由公司、新太新公司及国讯电信承担。
公司近日接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园支行(下称:深招行)起诉公司归还397万元到期贷款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如下:1、公司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深招行偿还借款本金397万元和利息;2、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56264万元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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