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09 (002538)司尔特:重大事项停牌
司尔特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尚在讨论中,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司尔特,股票代码:002538)自2015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司尔01,债券代码:112230)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正常交易,不停牌。
[阅读全文]2015-01-08 (002538)司尔特: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司尔特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农资”,持有公司股份12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0%)通知:
2014年1月29日,宁国农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期限为365天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月28日。宁国农资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00万股质押期限自2014年1月29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2015年1月5日,宁国农资将质押给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00万股股份进行回购交易,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08%,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阅读全文]2015-01-06 (002538)司尔特:公司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
2014年12月2日,司尔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自筹资金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在上海自贸区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司”)。
近日,上海公司办理完毕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阅读全文]2014-12-23 (002538)司尔特: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转增10股。
[阅读全文]2014-12-03 (002538)司尔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司尔特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2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司尔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1-25 (002538)司尔特: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司尔特于近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证书3份,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告。
[阅读全文]2014-11-20 (002538)司尔特: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
证券简称:14司尔01
证券代码:112230
发行总额:3亿元
上市时间:2014年11月21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推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阅读全文]2014-11-18 (002538)司尔特: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
司尔特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农资”,持有公司股份125,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0%)通知:
2013年10月11日,该股东将其持有的7,000,000股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生效之日(2013年10月11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2014年11月10日,宁国农资将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的上述7,000,000股解除质押,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36%,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阅读全文]2014-11-11 (002538)司尔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
2014年11月10日,司尔特收到控股股东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宁国农资于2014年11月6日至2014年11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4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金国清先生于2014年11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
本次减持完成后,控股股东宁国农资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2,5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0%;实际控制人金国清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
[阅读全文]2014-11-01 (002538)司尔特: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司尔特于2014年10月30日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434000076,发证时间为2014年7月2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三年内(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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