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21 (600734)*ST实 达:诉讼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诉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农集团)7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三农集团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700万元及至还款日止的利息(截止2006年8月20日的利息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确定于2006年10月23日在该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对上述担保公司已全额计提了损失。
[阅读全文]2006-09-06 (600734)*ST实 达:诉讼公告
为了进一步清收股东欠款,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实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实达信息”)于近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盛邦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福建四通电信有限公司(下称“四通电信”)、福建新通达网络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新通达网络”)提起诉讼,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达信息(原告)因与四通电信、盛邦投资借款纠纷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通电信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3970万元及利息557.58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993.18万元(暂计至2006年7月31日);判令盛邦投资对其中3574万元人民币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二、实达信息(原告)因与新通达网络、盛邦投资借款纠纷案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新通达网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810万元;判令盛邦投资对上述借款本金中的人民币1370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长城”)诉安徽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实达”)、福建实达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电脑”)和公司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一份,现将判决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判令被告安徽实达、实达电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长城货款人民币533341元。
2、判令被告公司对前项义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0340元,其他诉讼费2070元,合计12410元由安徽实达、实达电脑负担。
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诉被告交大铭泰(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交大铭泰”)1400万元人民币借款于2005年5月30日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实达科技”)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交大铭泰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400万元及截止到2006年7月21日的利息1041144.63元(合同期内不欠息,自2005年10月22日至2006年7月21日的利息1041144.63元)。自2006年7月22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和复利;判令被告实达科技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
本案确定于2006年9月19日在该法院第9法庭开庭。
[阅读全文]2006-09-01 (600734)*ST实 达:2006年中期报告更正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和会计附注中有关长期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部分存在部分差错,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详见2006年9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阅读全文]2006-08-31 (600734)*ST实 达:2006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1,100,614,842.88 1,214,532,446.16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98,808,398.61 206,959,179.67
每股净资产 0.5655 0.588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4806 0.4410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主营业务收入 219,536,074.01 535,722,651.92
净利润 -32,756,459.51 -37,947,70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9,555,767.05 -38,137,808.99
每股收益 -0.0932 -0.1079
净资产收益率(%) -16.4764 -10.10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971,384.56 16,621,650.17
[阅读全文]2006-08-31 (600734)*ST实 达: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29日召开五届十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计提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清欠计划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阅读全文]2006-08-10 (600734)*ST实 达: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9日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同意增补唐文元为公司独立董事。
[阅读全文]2006-07-25 (600734)*ST实 达:诉讼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
诉状》、《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现将涉及的诉讼事项公告如下: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诉被告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农
集团)11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纠纷,公司作为贷款担保方被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三农集团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100万元人民币(2006年3月21日之后至还清
款项之日止的利息由法院直接判决)。
2、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实现债权费用16000元由两被告承担。
4、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该案确定于2006年8月8日在该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对上述担保公司已全额计提了损失。
[阅读全文]2006-07-22 (600734)*ST实 达: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召开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补唐文元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07-12 (600734)*ST实 达: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06年6月21日就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下称:南门支行)因被告福建实达电脑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电脑设备公司)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到期后未能归还,对电脑设备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事宜发布公告。后经公司、电脑设备公司和南门支行协商,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福建高院)的主持下,三方达成和解协议。近日公司收到福建高院送达的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调解书》一份,现将调解书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当事人三方确认:截止2006年6月29日,电脑设备公司欠南门支行三笔借款本金合计3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上述三笔合计3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南门支行同意电脑设备公司的以下还款计划,电脑设备公司保证按还款计划分期偿付贷款本金、诉讼费及诉前保全费,并按原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公司对电脑设备公司的下列还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还款计划如下:
1、电脑设备公司应于2006年7月10日前归还原告贷款本金825万元及本案的诉讼费186234元、诉前保全费175000元。
2、电脑设备公司应于2006年7月20日前归还原告贷款2675万元及所有贷款利息(利息计算截至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之日止)。
三、在电脑设备公司按本协议约定向原告还清350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和诉讼费、诉前保全费后,原告向法院申请解除原对电脑设备公司的诉前保全措施。
四、若电脑设备公司和公司违反本协议任一条之规定或未能按上述还款计划履行任何一期还款义务,均视为上述还款期限全部到期,则原告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电脑设备公司和公司的财产,用于归还电脑设备公司积欠原告所有的借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
[阅读全文]2006-07-11 (600734)*ST实 达:清欠进展情况公告
截止2006年7月10日,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质性关联公司欠款下降为299170212.81元人民币。另公司五届八次董事会决议曾要求资金占用方在2006年6月30日前书面对占用资金进行确认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保证在2006年9月30日前归还所有欠款。但截止目前资金占用方尚未提交书面占用资金确认函和还款计划。目前公司正在准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来清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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