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8 (000979)*ST 科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ST 科苑自2006年6月28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广泛征求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科苑集团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对价安排的调整
现调整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4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7.5股,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27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关于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调整
非流通股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承诺保持不变。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5]沪一中执字第833号)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80万股将依法裁定到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名下,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28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98%。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5]沪一中执字第834号)的裁定,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500万股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科苑集团”发起人境内社会法人股200万股将依法裁定到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700万股社会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45%。目前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公司潜在非流通股股东上海福星实业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福星典当行有限公司承诺:
(1)其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禁售期满后,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科苑集团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月内不超过5%,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阅读全文]2006-07-07 (000979)*ST 科苑:延期披露股改方案沟通结果
为进一步沟通和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ST 科苑不能按原定计划于7月7日披露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将延期披露股改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公司将在2006年7月8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2006年7月10日复牌。
[阅读全文]2006-06-28 (000979)*ST 科苑: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7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1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应用所和技术服务公司除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的承诺义务外,还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所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解决资金占用的方案:截止到2006年5月31日,公司共计对建行宿州分行、农行宿州分行淮海路支行、工行宿州分行、中行宿州分行等银行欠款5.58亿元,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占用本公司资金1860.39万元。
为妥善解决大股东占用和公司银行债务问题,近日,公司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协调下,就公司的银行债务问题与债权人及控股股东应用所进行了磋商,拟寻求通过控股股东"以位于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替上市公司偿还银行债务"的方式来解决大股东占用及公司银行债务问题。但截止本次公告之日,尚未就债务重组工作达成任何正式协议。
安徽省宿州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6月20日出具了《关于科苑集团股改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宿政秘[2006]49号),提出"如果你公司银行债务重组方案未能及时得到债权银行总行的批准,市政府负责于2006年9月底前协调解决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对你公司的全部资金占用问题"。
公司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如果本股东在上述承诺期内将所持股份出售给不继续履行承诺责任的受让人,出售股份所得的收益均归科苑集团所有股东享有。
公司表示同意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日程安排
(1)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2)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21日;
(3)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19日~21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自2006年6月26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7月10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7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7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下一个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阅读全文]2006-06-28 (000979)*ST 科苑:有关债务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ST 科苑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6年5月30日,安徽中兴拍卖有限公司依据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安徽省科苑生化研究院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合高管土国用[让]字第2001-7号)及地上附属物进行公开拍卖,拍卖结果为安徽浙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6500万元的竞价购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归安徽浙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并依法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阅读全文]2006-06-26 (000979)*ST 科苑: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持有*ST 科苑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份的股东安徽省应用技术研究所和宿州市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已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ST 科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7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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