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000968)煤 气 化: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煤气化,股票代码:000968)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12月31日停牌,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将在2015年1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申请证券继续停牌,并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3月3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阅读全文]2015-01-22 (000968)煤 气 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因煤 气 化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聘请的各相关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及方案设计等方面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并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阅读全文]2015-01-15 (000968)煤 气 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
因煤 气 化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1月9日第二次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将每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并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阅读全文]2015-01-08 (000968)煤 气 化: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
2014年12月31日,因煤 气 化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且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A股、煤气化、000968)自2014年12月31日开市起临时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阅读全文]2015-01-07 (000968)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31 (000968)煤 气 化: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煤 气 化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A股、煤气化、000968)自2014年12月31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遇非交易日顺延),即最晚将在2015年1月30日前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阅读全文]2014-12-25 (000968)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龙泉能源公司为山西静静铁路有限责任公司5亿元综合授信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24 (000968)煤 气 化:关停工厂区资产转让及补偿交易进展情况
煤 气 化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停工厂区资产转让的议案》以及《关停工厂区补偿的议案》。根据《关停工厂区资产转让协议》及《关停工厂区补偿协议》,公司将关停工厂区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价格为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的太原关停工厂区净资产评估值119980.21万元,并对公司关停工厂区停产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数额58021.09万元(包括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的停产费用38717.55万元及2013年7-12月份的停产费用19303.54万元)向公司支付补偿金。现将有关此项交易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阅读全文]2014-12-10 (000968)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煤 气 化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2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建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1-01 (000968)煤 气 化: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及补充
煤 气 化已于2014年10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公司自查,发现在报告全文第四节“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未能按照新会计准则要求列示,需要更正及补充。现将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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