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3 (000751)*ST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
因*ST锌业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4]19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4月2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2014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部函[2014]第9号《关于同意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2014年5月5日、6月10日公司分别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4】第10号、公司部函【2014】第14号)。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根据深交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4】第10号、公司部函【2014】第14号)的要求,完成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工作。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本)14.2.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阅读全文]2014-06-28 (000751)*ST锌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ST锌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报告摘要》、《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4-06-26 (000751)*ST锌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ST锌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06-23 (000751)*ST锌业: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变更
经*ST锌业核查,公司2013年财务指标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将于2014年6月2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因此,公司将延期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延迟至2014年6月27日14:00召开。
二、股东大会审议的涉及本次会计差错的相关议案以公司2014 年6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为准。
三、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登记方法、其他基本情况及拟审议的议案不变,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披露的《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阅读全文]2014-06-12 (000751)*ST锌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
*ST锌业分别于2014年5月5日、6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4】第10号、公司部函【2014】第14号),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4-06-05 (000751)*ST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
因*ST锌业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4]19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4月2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2014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部函[2014]第9号《关于同意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审核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材料。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本)14.2.15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阅读全文]2014-06-05 (000751)*ST锌业:获得政府补助
根据辽宁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国家对公司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硫酸实现的增值税进行减免。2014年6月3日*ST锌业收到葫芦岛市国税局返回的税款7,416,696元,款项目前已划拨到公司账户。
[阅读全文]2014-05-29 (000751)*ST锌业: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2014年6月25日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8日
6.会议事项:《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阅读全文]2014-05-08 (000751)*ST锌业: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
因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4.1.1条、14.1.2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3年5月8日起暂停上市,现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4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会审字[2014]19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4年4月28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全部材料;2014年5月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部函[2014]第9号《关于同意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本)14.2.15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4-05-06 (000751)*ST锌业:深交所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ST锌业于2014年5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函[2014]第9号《关于同意受理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贵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向本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申请及全部材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本)14.2.13条,经审查,本所于2014年5月5日正式受理贵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本)14.2.15条的规定,本所将在受理贵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其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贵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贵公司应当在本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贵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贵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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