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8 (600691)ST 东 碳:提示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及所涉事项的解决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1.公司现已就解决对外巨额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同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力求排除股权分置改革障碍。
2.公司及大股东现已就解决逾期贷款问题继续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力求改善不良贷款状况。
3.公司现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秩序趋于正常。公司2006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预计2006年中期亏损,中期报告将于2006年8月22日披露。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6-08-08 (600691)ST 东 碳:诉讼公告
根据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公司经理层于2006年8月4日报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下称:自贡分行)就公司向其借款90万元、70万元逾期未还事项,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下称:自流井法院)提起诉讼。自流井法院于日前向公司送达传票,并定于2006年8月30日、31日开庭审理。
1、2003年4月16日,公司与自贡分行签订了有关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0万元,利率5.31‰。借款期自2003年4月16日至2004年3月16日。同时,双方签订了有关借款质押合同,公司以四川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共计249910股予以质押,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2004年3月15日,双方协商将借款展期至2004年6月16日,展期利率5.49‰。
因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自贡分行提起诉讼,诉讼请求:①判决公司偿还借款9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②承担本案诉讼费。
2、2003年4月17日,公司与自贡分行签订了有关借款合同,借款金额70万元,利率5.31‰。借款期自2003年4月17日至2004年3月17日。此前,双方签订了有关借款最高抵押合同,公司提供东碳办公大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有关抵押登记。同日,双方签订了有关质押合同,公司以川南高等级公路法人股股权质押,并办理了质押登记。2004年3月15日,双方协商将借款展期至2004年5月17日,展期利率5.49‰。
因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自贡分行提起诉讼,诉讼请求:①判决公司偿还借款7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②承担本案诉讼费。
[阅读全文]2006-07-22 (600691)ST 东 碳:诉讼公告
根据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规定,公司经理层于2006年7月20日
报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下称:成都办事处)就公司向原中国银行自贡市分
行借款2588.389314万元及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托普软件)担保一案,向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省高院于2006年7月4日下达有关《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成都办事处借款本金余额2588.389314万元
以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利息计算从2003年6月25日至2004年6月28日,以借款本金2972万
元为基数;2004年6月28日之后,以借款本金2588.389314万元为基数;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和
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分段计算一并给付);
2、被告托普软件对本判决书中的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托普软件承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本案案件受理费106109元,由公司和托普软件各承担53054.5元。
公司将继续同原告方就逾期贷款事项进行磋商,以求得妥善解决。
[阅读全文]2006-07-21 (600691)ST 东 碳:提示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及所涉事项的解决
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1.公司现已就解决对外巨额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同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力求
排除股权分置改革障碍。
2.公司及大股东现已就解决逾期贷款问题继续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商,力求改善不良
贷款状况。
3.公司现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秩序趋于正常。公司2006年一季度报告中已经
预计中期亏损,中期报告将于2006年8月22日披露。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6-07-04 (600691)ST东碳:公布风险提示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劵交易所有关要求,现就公司近期经营
状况及所涉事项的解决情况再次公告如下:
1.公司现已就解决对外巨额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同政府及相关部门积
极协商,力求排除股权分置改革障碍。
2.公司及大股东现已就解决逾期贷款问题继续同有关资产管理公司协商,
力求改善不良贷款状况。
3.公司现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生产经营秩序趋于正常。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6-06-27 (600691)ST 东 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继续为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额度为20万元的一年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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