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5 (600516)ST方 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07年10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10-15 (600516)ST方 大:2007年第三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经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前三季度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7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2547万元(上年同期未按新会计准则调整的净利润为-49471608.48元)。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阅读全文]2007-10-10 (600516)ST方 大: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9日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签署《资产认购股份意向书》及《资产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八、批准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
[阅读全文]2007-10-08 (600516)ST方 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09-27 (600516)ST方 大: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07年10月9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07-09-20 (600516)ST方 大: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在2007年9月17日-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会,得知均不存在有关规定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宜。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和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09-17 (600516)ST方 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09-17 (600516)ST方 大:重大关联交易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62%的股权,下称:辽宁方大)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方威约定,由公司收购辽宁方大、方威分别持有的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800万元,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下称:北京方大)40%、15%的股权,以2007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北京方大净资产评估值68029866.56元为基础,协商确定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2720万元、102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方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阅读全文]2007-09-17 (600516)ST方 大: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9月13日召开三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与有关监管部门沟通的结果,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作如下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约为16000万股-26800万股(含26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机构投资者,其中,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1.62%的股权,下称:辽宁方大)拟以所持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97.99%的股权(资产评估结果为1205599708.82元,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6月30日)认购不超过124674220股股份,认购价格为9.67元/股,差额部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辽宁方大以外的不超过九家机构投资者以现金认购,认购价格不低于9.67元/股;募集资金数量上限不超过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要总数量110935万元。
公司据此于2007年9月10日与辽宁方大签订《资产认购股份补充意向书》,并对关联交易报告作相应补充。
二、通过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辽宁方大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申请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批准有关审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书》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0月9日14:00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516”;投票简称为“方大投票”。
[阅读全文]2007-09-03 (600516)ST方 大:风险提示公告
经书面函证,除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重大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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