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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中航高科 代码:600862

2006-12-30 (600862)S ST纵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股票自2007年1月4日起停牌;公司最晚于2007年1月10日披露股改说明书及相关文件。   [阅读全文]
2006-12-30 (600862)S ST纵横: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已收到南通科技工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替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归还的占用资金77028796.21元现金。至此,公司已完成江苏技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   [阅读全文]
2006-12-30 (600862)S ST纵横: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从江苏中山路桥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山路桥)处获悉,中山路桥已收到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的《解除合同通知书》:因国务院国资委不批准中山路桥受让公司28.18%的股权,自2006年12月18日起,解除江苏技术和中山路桥于2003年11月4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公司的过渡期管理安排协议》。   [阅读全文]
2006-12-29 (600862)S ST纵横: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月13日下午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06-12-26 (600862)S ST纵横: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10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启动“退城进郊”计划的议案:公司计划从2007年元月至2008年3月实施该计划。有关此项计划的项目申请和用地计划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前期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产业结构的议案。
  三、通过改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7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
2006-12-21 (600862)S ST纵横:公布公告

    日前,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镇江中院)有关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共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6720万股,占总股本的28.18%,下称:江苏技术)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5148万股司法冻结一事,在上述股权原冻结期限到期的情况下,镇江中院将从2006年12月19日至2007年6月19日继续冻结上述股权。
    江苏技术另持有的公司1572万股国有法人股亦被冻结,其所持有的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目前均处于冻结中。   [阅读全文]
2006-12-20 (600862)S ST纵横:风险提示公告

    鉴于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近日连续出现涨停,现特作如下说明: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股权仍处于被冻结和质押状态,大股东资金占用清欠工作尚在计划中。公司资产重组事项正在磋商之中,但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
    截至2006年12月19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
2006-12-13 (600862)S ST纵横: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收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通中院)有关民事调解书,就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市青年路支行(下称:工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06年12月5日一审开庭,经南通中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协议:公司于调解书签收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归还工行借款本金6000万元,并支付利息885.22万元(利息暂算至2006年8月20日);案件受理、其他诉讼、诉讼保全、邮寄等费用合计80.93万元由公司承担。   [阅读全文]
2006-12-07 (600862)S ST纵横:2006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6年度亏损约9000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为-21825484.33元人民币)。   [阅读全文]
2006-11-30 (600862)S ST纵横:关于采取司法途径进行清欠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证监会有关通知及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6年第八次会议的决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清欠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省技术进出口公司(下称:江苏技术)及其子公司7702.88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及部分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力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南星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南星电子)于2006年11月16日一并向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下称:鼓楼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江苏技术(被申请人)分别偿还公司及南星电子人民币5979.55万元和1050万元,合计7029.55万元。
    鼓楼法院发出有关支付令:要求被申请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公司及南星电子人民币5979.55万元和1050万元,合计7029.55万元,并承担本支付令费用。
    另南星电子2006年11月中旬已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苏技术子公司深圳市波普电子有限公司偿还占用资金1495万元,深圳中院日前已受理。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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