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8 (000567)海德股份:关于股东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陈旭东先生股票账户于2015年4月23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同日卖出公司股票10,000股。陈旭东先生为本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上述股票买入和卖出时间间隔未达六个月,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盈利收入5800元归公司所有。经与陈旭东先生沟通,陈旭东先生已于2015年4月27日将相关款项交纳公司。
[阅读全文]2015-04-24 (000567)海德股份: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本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接公司股东陈旭东先生报告,陈旭东先生于2015年4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海德股份(000567)7,800,312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0,000股和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7,700,312股,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经本公司计算,陈旭东先生所持有的7,800,312股股份已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阅读全文]2015-04-15 (000567)海德股份:2015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015-04-15 (000567)海德股份:2014年年度业绩快报
2015-01-30 (000567)海德股份:业绩预告公告
海德股份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约460万元—68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约68.62%-149.27%。
[阅读全文]2015-01-22 (000567)海德股份: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海德股份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还款协议>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5-01-19 (000567)海德股份: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还款协议>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5-01-06 (000567)海德股份: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议案
2015年1月4日,海德股份董事会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的书面提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祥源投资提出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签订<债权还款协议>的议案》的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祥源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3,793,1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符合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其所提出临时提案内容未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阅读全文]2015-01-05 (000567)海德股份: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21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下午3:00至2015年1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72号耀江商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4、审议事项:《关于公司签订<投入资本金还款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4-12-11 (000567)海德股份:收到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海德股份于2014年12月9日收到《海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琼府复决[2013]48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海德置业对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作出的市土资用字[2012]1087号《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得资格决定的函》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海南省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受理。审理期间,海德置业向海南省人民政府请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行政复议终止。
由于2012年度已就该保证金21,381,015.18元全额计提或有损失,本次和解协议达成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将不再追究海德置业违约金,因此将不会对本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