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01 (000958)G 石热电:以资抵债进展公告
经G 石热电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集团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部分热力管网资产抵偿所占用公司的部分资金,抵债数额为254,327,653.90元。
近日,集团公司已将其所属的热力管网资产过户到公司名下。本次抵债金额为22,001,166.10元,抵债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由405,710,000元降低为383,708,833.9元。
目前,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抓紧办理有关手续,待完成后董事会将及时公告。
[阅读全文]2006-07-25 (000958)G 石热电: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G 石热电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
[阅读全文]2006-07-24 (000958)G 石热电:致歉公告
因G 石热电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部分董事予以公开谴责。在此,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公司预计2006年9月30日前可全部完成清欠工作。
[阅读全文]2006-07-22 (000958)G 石热电: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
2、每股净资产(元) 3.64
3、净资产收益率(%) 0.27
[阅读全文]2006-07-20 (000958)G 石热电:董事会第二次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G 石热电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2006年7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17日-2006年7月2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阅读全文]2006-07-15 (000958)G 石热电: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G 石热电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06年7月24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的投票权。
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2006年7月1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7月17日-2006年7月23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
[阅读全文]2006-07-12 (000958)G 石热电:董事会关于调整以股抵债股份价格的公告
G 石热电第三届六次董事会于2006年7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抵债股份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有关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以股抵债协议》及《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报告书(草案)》中确定的以股抵债价格及相应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以股抵债数额为159,294,357.97元,以股抵债价格由3.56元/股调整为3.60元/股, 抵债的股份由4474万股调整为4424万股(精确到万股),可清偿资金159,264,000.00元(原为159,274,400元),剩余金额30,357.97元(原为19,957.97元)由集团公司以现金清偿。以股抵债后,公司总股本为299,485,000股,集团公司持股102,318,261股,持股比例为34.16%。
[阅读全文]2006-07-08 (000958)G 石热电:召开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G 石热电近日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对公司报送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无异议。公司将于2006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
由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报告书(草案)》尚需要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批文,公司将在获得相关批文后,另行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以股抵债事宜。
[阅读全文]2006-07-05 (000958)G 石热电:实施以股抵债的报告书(草案)
根据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石家庄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06年3月31日,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深圳热电投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05,710,000.00元。2006年3月31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实际资金占用起始日至2006年5月31日拟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7,912,011.87元。上述两项合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现值为413,622,011.87 元。
由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无现金清偿能力,因此,为彻底解决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历史遗留问题,集团公司拟以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4474万股及其拥有的部分资产偿还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该部分资产可抵偿占用资金254,327,653.90元)。上述股权可抵偿占用资金159,274,400.00 元(抵债股份数精确到万股,剩余占用资金19,957.97元由集团公司以现金补足)。
因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以股抵债事宜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阅读全文]2006-07-05 (000958)G 石热电:实施以资抵债的报告书(草案)
根据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石家庄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截止2006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深圳热电投资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405,710,000.00元。2006年3月31日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总额未发生变化。自实际资金占用起始日至2006年5月31日拟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7,912,011.87元。上述两项合计,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现值为413,622,011.87元。
由于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无现金清偿能力,因此,为彻底解决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问题,集团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下述非现金资产偿还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的部分资金:
(1)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
(2)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的办公楼(包括附属设施)、MIS系统软件及其土地使用权;
(3)热力管网资产。
上述资产可抵偿占用资金254,327,653.90元。其余占用资金由集团公司以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和现金清偿。
因集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以资抵债事宜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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