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6 (000935)四川双马: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129
2、每股净资产(元) 1.5385
3、净资产收益率(%) -0.84
[阅读全文]2006-07-03 (000935)四川双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四川双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6月24日公告后,通过走访投资者、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在广泛听取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后,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非流通股股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做如下调整:
调整方案为: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3.0股股份,以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对价股份总数3,132.00万股。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而发生变动。
[阅读全文]2006-07-01 (000935)四川双马: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双马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召开,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05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5、《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06-24 (000935)四川双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1、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向流通股股东按一定比例送股作为对价安排,以换取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2股股份,以换取其所持非流通股的上市流通权,对价股份总数2,296.8万股。自上述股份上市交易日起,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公司股东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动,但公司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股本总数、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而发生变动。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承诺人做出如下承诺: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法定承诺。
2、在双马集团股权转让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拉法基中国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3、拉法基中国的特别承诺
2005年11月15日,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分别与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转让绵阳市国资委所持有的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89.72%的国家股股权和四川双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持有的双马集团10.28%的社会法人股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
在双马集团股权转让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拉法基中国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拉法基中国根据公司的现实情况和对四川双马未来发展的统一部署,拟特别承诺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上市公司的内在投资价值。具体的措施安排如下:
(1)在相关部门及股东大会同意和批准的前提下,拉法基中国在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后,将在两年内将其拥有的拉法基都江堰水泥有限公司50%股权按照国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合法方式转让给四川双马。拉法基都江堰水泥有限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03年度(万元) 2004年度(万元) 2005年度(万元)
净资产 85,669.66 88,305.38 96,844.08
主营业务收入 29,288.48 33,038.19 45,563.53
主营业务利润 8,370.82 7,070.83 13,747.44
净利润 2,593.59 2,635.72 8,498.69
(2)拉法基中国将在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后的三年内,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市场利率以股东借款方式或其他方式支持上市公司投资2至3亿元人民币,对四川双马的湿法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
(3)拉法基中国在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后,将根据市场状况按市场利率以股东借款方式或其他方式支持上市公司在其相关子公司所属范围内增建新型干法生产线, 目前正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
(4)拉法基中国在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后,将根据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以四川双马为平台整合其在西南地区水泥资产,将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5)拉法基中国在合法成为四川双马实际控制人后,将通过各种方式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4、承诺事项的违约责任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声明
本公司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声明: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对拉法基中国收购双马集团无异议后发布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6月19日起停牌,于2006年6月24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最晚于2006年7月4日复牌,2006年6月24日至复牌日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3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3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或者与深交所协商并取得其同意后,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延期,具体延期结果视与深交所的协商结果而定。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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