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9 (000058)深 赛 格:诉讼事宜
关于赵仕顺诉深 赛 格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公司于2007年3月6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下达的(2006)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6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为: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仕顺赔偿被扣划款901,741.90元88.33%的损失及利息。
2、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仕顺赔偿经营亏损1,519,870.06元88.33%的损失及利息。
3、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仕顺垫付员工姜德裕独生子女奖励金9,810元88.33%的损失及利息。
4、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仕顺垫付员工周玲独生子女奖励金9,162元88.33%的损失及利息。
5、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仕顺垫付员工王慧勇独生子女奖励金9,810元88.33%的损失及利息。
6、第三人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对被告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驳回原告赵仕顺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31,682元,由原告负担3,800元,其余由被告负担,第三人深圳市赛格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针对此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法律程序,依法进行上诉。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尚有公司诉讼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欠款案件及890万元欠款案件还在进行中。
[阅读全文]2007-03-01 (000058)深 赛 格:定于2007年3月19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 赛 格拟定于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8号群星广场A座31楼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2、关于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7-02-07 (000058)深 赛 格:澄清公告
一、媒体有关报道及传言
1、2007年2月5日,“厦门中泰”网站“2月5日实战出击”一文刊登深 赛 格“短期将有重大重组动作(具体内容是长城证券借壳上市的问题)”,并声称“今天下午从董秘处了解,近期正在商议关于“长城证券借壳上市”的问题,短期内将得到批复”。
2、近日有市场传闻,“公司(000058)要注入赛格广场一至三层楼面,将成为物业及电子零售大王”。
二、公司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发现市场传闻后,迅速就上述报道所涉及的内容咨询了公司管理层和公司大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公司及公司大股东均没有筹划、商谈、意向或协议任何关于“长城证券借壳上市”或公司重大重组等的有关事宜。
2、公司已于2000年购买了赛格广场2楼商铺,该事宜已经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物业已属公司产权,用于赛格电子市场的经营。因此关于“赛格集团拟将赛格广场1、2、3楼物业注入公司”的消息是毫无根据的,也是与事实不符的。
[阅读全文]2007-01-18 (000058)深 赛 格:股价异动
深 赛 格股票达到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异常。
在咨询公司大股东和公司管理层后,董事会认为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阅读全文]2006-12-27 (000058)深 赛 格: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股权被司法续冻结
深 赛 格于2006年12月26日接到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阳中法执字第131-7号《通知书》和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阳中法执字第131-5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阳中法执字第131-7号《通知书》显示: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南方福临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5)阳中法执字第131-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续冻结事项通知公司如下:该民事裁定书续冻结了被执行广州福达公司所持有“深 赛 格”(证券代码:000058)限售流通股129,968,232股及红股、含转增股、配股。续冻结期限半年(从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7月3日)。续冻结期间,未经本院同意,上述股权不得作买卖、转让等处分。
[阅读全文]2006-12-26 (000058)深 赛 格:大股东清欠事宜实施完毕
根据有关规定,现深 赛 格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占用资金全部清欠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赛格集团将其所持有的41,801,232股S 三 星股份,以人民币2.611元/股作价抵偿截至2005年11月30日其所占用的公司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9,143,016.51元。
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赛格集团已将其持有的上述41,801,232股国有法人股过户至公司名下,过户后的股份性质为“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上述股权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S 三 星20975.8936万股,占S 三 星总股本的26.69%,赛格集团持有S 三 星6839.2697万股,占S 三 星总股本的8.7%。
因此,公司大股东赛格集团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宜已全部清偿完毕。
[阅读全文]2006-12-22 (000058)深 赛 格:2006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深 赛 格预计2006年1-12月份的净利润在500万元左右。
[阅读全文]2006-12-01 (000058)深 赛 格:控股子公司项目中标事项
深 赛 格于2006年11月29日接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的《中标通知书》,该《中标通知书》显示:深圳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通信系统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招标人确定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E包(通信无线系统)的中标候选人。中标标的为深圳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通信系统之通信无线系统;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3,143,351.00元。根据《中标通知书》的要求,赛格通信公司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合同。
[阅读全文]2006-11-09 (000058)深 赛 格:控股股东实施清欠工作的进展情况
深 赛 格于2006年11月8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11月3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其主要内容如下:同意以股抵债方案,即赛格集团将所持赛格三星的4180.1232万股国有法人股定向转让给深赛格,以抵偿所欠深赛格债务。本次以股抵债完成后,深赛格持有赛格三星20975.8936万股,占其总股本的26.69%,该股份属非国有股。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上述以股抵债的清欠方案尚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阅读全文]2006-11-01 (000058)深 赛 格:控股股东实施以资抵债进展
根据深 赛 格与控股股东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以资抵债协议》,赛格集团拟用其持有的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46,343,111股股份,每股作价人民币2.611元,偿还因赛格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而形成的赛格集团对公司的债务人民币121,001,862.58元。
鉴于赛格集团未能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如期解除其拟用于抵债股份中的4,541,879股赛格三星股份的司法冻结,赛格集团已于2006年7月10日将现金人民币11,858,846.07元划入公司指定帐户,用以偿还4,541,879股赛格三星抵债股份所对应的债务。
鉴于赛格集团将上述现金人民币11,858,846.07元已偿还给公司,因此赛格集团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的赛格三星股份数量已由46,343,111股变更为41,801,232股。
根据《以资抵债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41,801,232股赛格三星股份于2006年10月31日前按照约定被全部过户至公司名下之日起,赛格集团即清偿完毕赛格集团对公司资金的占用余额共计人民币109,143,016.51元。
公司于2006年10月31日接到赛格集团的来函,主要内容如下:鉴于目前此清欠事宜尚在国家国资委的审批过程中,此次清欠事宜可能需延期至2006年12月31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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