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9 (600629)S*ST棱光:关于股权变更完成过户的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8日接到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通知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登记公司)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建材集团协议受让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嘉信贸易)持有的公司4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6%),已于2007年1月5日在登记公司完成了解除质押、过户手续。
截止目前,嘉信贸易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建材集团共持有公司6914086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67%,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阅读全文]2006-12-30 (600629)S*ST棱光:资产过户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豁免和资产划转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对公司豁免1.5亿元债务及将上海洋山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49%股权、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0%股权无偿划入作为对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对价。
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8日完成对上述权益性资产的交割、过户手续,并已完成工商登记。
[阅读全文]2006-12-30 (600629)S*ST棱光: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中国证监会已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阅读全文]2006-12-29 (600629)S*ST棱光: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坏帐核销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6-12-28 (600629)S*ST棱光:公布公告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于2006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对建材集团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公告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同意豁免建材集团因持有、控制6914.0864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45.6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阅读全文]2006-12-22 (600629)S*ST棱光:诉讼事项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一中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对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通集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代偿资金共计人民币114974077.72元。经法院调解,公司于2006年12月12日收到法院的有关民事调解书,主要内容为:被告恒通集团对公司的诉请事由无异议,确认实欠人民币114974077.72元;恒通集团承诺将立即归还上述欠款;由恒通集团承担案件受理费584880元。
由于恒通集团未兑现其承诺,公司于2006年12月13日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收到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一中院作出的(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第262号民事调解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公司将依据《债权申请执行凭证》赋予的权力,继续追偿上述欠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通电气有限公司(下称“恒通电气”)曾于2006年11月2日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恒通集团,要求:1、判令恒通集团返还其通过珠海恒通电能仪表销售公司(原珠海经济特区恒通电讯实业公司,下称“销售公司”)所占用之资金707849.17元,判令恒通集团作为销售公司的清算责任人在销售公司清算资产范围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判令恒通集团返还其通过珠海恒通电能仪表公司(下称“仪表公司”)所占用之资金4299731元,判令恒通集团作为仪表公司的清算责任人在仪表公司清算资产范围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于2006年11月11日开庭审理此案。公司于2006年12月10日收到两份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恒通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销售公司进行清算,并以清算的资产清偿销售公司结欠恒通电气的债务707849.17元;驳回恒通电气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恒通集团承担。2、被告恒通集团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仪表公司进行清算,并以清算的资产清偿仪表公司结欠恒通电气的债务4299731元;驳回恒通电气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恒通集团承担。
[阅读全文]2006-12-12 (600629)S*ST棱光:董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报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12月28日下午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事项。
[阅读全文]2006-12-05 (600629)S*ST棱光:关于清欠工作的进展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提起诉讼。
公司于2006年9月26日就珠海众友基金会(下称:珠海众友)欠款113334.00元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经公司多次催讨、双方协商后,珠海众友于2006年12月4日归还了上述欠款。
[阅读全文]2006-12-01 (600629)S*ST棱光:清欠工作的进展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通集团)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恒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截止2006年6月30日,恒通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占用公司人民币288959626.28元。
公司于2006年11月2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三份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裁定)。
另外,公司已对珠海众友基金会欠款113334.00元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但尚未判决。
由于法院下达了终结裁定,公司与之相关的清欠程序已经结束。但公司将继续查寻恒通集团的财产线索,一旦获得线索,公司将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阅读全文]2006-12-01 (600629)S*ST棱光: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根据有关通知的精神,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就原第一大股东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占用公司巨额资金于2006年7月21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一中院)递交了三份民事诉状,经法院调解,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内容执行,公司于2006年10月9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6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一中院三份民事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领债权申请执行凭证,本院予以准许。截止2006年11月,被执行人尚欠申请执行人欠款137989883.13元、7153686.34元及143702722.81元和利息及依法应支付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99959元、45778元及728524元。
依照有关规定,裁定如下:上海一中院作出的(2006)沪一中民三(商)初第182号、183号及184号民事调解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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