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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桂东电力 代码:600310

2006-07-20 (600310)桂东电力:公布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已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关批复文件,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批准。   [阅读全文]
2006-07-19 (600310)桂东电力:关于与中恒集团签订还款协议书的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7月6日在有关媒体上刊登了《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司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宁中院)起诉河池化工、中恒集团,要求返还国海证券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资金占用费。近日,公司与中恒集团签署了《返还股权转让预付款协议书》,中恒集团将按照该协议规定按期返还股权预付款。
    中恒集团将支付公司向南宁中院提起诉讼所发生的10万元诉讼费,公司在收到10万元诉讼费后的5日内向南宁中院申请撤诉。   [阅读全文]
2006-07-13 (600310)桂东电力: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25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1日、24日、25日每日的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10”,投票简称为“桂东投票”。   [阅读全文]
2006-07-06 (600310)桂东电力:重大诉讼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1日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
称:南宁中院)正式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河池化工)、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梧州中恒)返还国海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海证券)股权转让款及相关资金占用费。日前,南宁中院
将有关《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公司,同意受理该诉讼请求。现将有关诉讼
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分别于2003年12月19日、2004年10月8日与河池化工、梧州中恒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河池化工、梧州中恒分别将其持有的
国海证券5%及7.5%的股权转让与原告公司,转让总价款分别为人民币4680万元和
6720万元。原告按照协议已将转让款4680万元和3500万元分别支付给河池化工、
梧州中恒。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于2005年5月18日以有关函作出“不同意原、
被告之间股权变更申请”的批复。原告在收到批复后,于2005年5月27日分别通
知被告,终止原、被告双方所签订的原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要求被告于2005年6
月5日前返还原告已付的股权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然而,被告自收到该通知至
今仍未返还前述转让款及资金占用费。 

    诉讼请求:

    (1)关于河池化工: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给被告的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6190998.41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2)关于梧州中恒:

    1)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给被告的股权转让款350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人民币3092695.89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一切诉讼费用。

    南宁中院已于2006年6月27日受理上述诉讼,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阅读全文]
2006-07-04 (600310)桂东电力: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的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7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来,
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
协商。根据协商结果,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调整如下: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股股东支付其持有的14850000股股票作为对价安排,即流
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3.3股股票。

    二、增加了贺州市电业公司延长持股锁定期的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06年7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调整后的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提交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7月5日复牌。   [阅读全文]
2006-06-27 (600310)桂东电力: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25日下午2:00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1日、24日、2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10”;投票简称为“桂东投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总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2600000股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8股股份。
    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下称:电业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启动公司管理层激励计划,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3、电业公司承诺将在公司2006、2007和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公司2006、2007和2008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5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根据电业公司与 IBERDROLA,S.A., 于2006年6月19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IBERDROLA,S.A., 拟受让电业公司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共计45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该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贺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尚须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批准,目前正在报批过程中。IBERDROLA,S.A., 承诺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对价,履行电业公司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作出的承诺义务。
    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力公司(下称:瑶族电力公司)与广西贺州供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贺州供电)于2004年4月6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瑶族电力公司拟受让贺州供电持有的公司国有股共计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7%。该股权转让事宜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尚须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目前正在审批过程中。瑶族电力公司承诺若该等股份转让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完成,则由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该等非流通股股份应支付的对价。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2006年7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为2006年7月14日-24日,正常工作日的9:00-16: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公司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本次征集将通过在指定报刊、网站发布公告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阅读全文]
2006-06-26 (600310)桂东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
意提出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动议。经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于近期公告关于股改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披露股改相关文件。

    3、如果公司未能在2006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披露本次股改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并于2006年7月3日复牌。   [阅读全文]
2006-06-22 (600310)桂东电力:股东公布持股变动报告书
    根据贺州市电业公司(下称:电业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与西班牙伊维尔德
罗拉公司(下称:受让方)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书》,电业公司拟以2005年12月
31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桂东电力)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4.0
元/股为基础溢价20%,即以4.8元/股的价格将所持有的桂东电力11075万股国有
股中的4546万股(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29%)出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时与电业公
司共同承担股权分置改革成本支付对价。转让后股份性质变更为境外法人股。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电业公司将持有桂东电力6529万股国有股,占桂东电
力总股本的41.65%,仍为桂东电力第一大股东;受让方将持有桂东电力4546万股
法人股,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29%,为桂东电力第二大股东。

    本次股东持股变动须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务部等有关政府审批部门的批准。   [阅读全文]
2006-06-21 (600310)桂东电力: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下称:电业公
司)通知,电业公司已于2006年6月19日与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Iberdrola)公司(
下称:Iberdrola)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电业公司拟以2005年12月31日公
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人民币4.0元/股为基础溢价20%,即以4.8元/股的价格将所
持有的公司11075万股国有股中的4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出让给 Iberdro
la,股权转让总价款合计人民币21820.8万元。

    本次股份转让已经获得贺州市人民政府的原则批准,尚需获得广西壮族自治
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国家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豁免。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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