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31 (600629)*ST 棱光: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29日召开六届三次董事会及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阅读全文]2007-10-18 (600629)S*ST棱光:股票恢复上市公告
经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10月26日起恢复上市交易,并实行其他特别处理;恢复上市首日的股票简称为“N*ST棱光”,以后股票简称为“*ST棱光” ,证券代码保持不变;恢复上市首日的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以后每个交易日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阅读全文]2007-10-18 (600629)S*ST棱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第一大股东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以豁免公司1.5亿元债务及将上海洋山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49%股权、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0%股权(评估作价1.11亿元)无偿划入给公司作为对价安排。
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7年10月23日
实施及复牌日:2007年10月26日
由于公司股票于2007年10月2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故恢复上市首日的股票简称为“N*ST棱光”,以后公司股票简称为“*ST棱光”,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阅读全文]2007-09-17 (600629)S*ST棱光:公布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申请已于2007年9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核准公司向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发行不超过11762.2929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建材集团的相关资产。
建材集团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同意豁免建材集团因公司股份定向发行11762.2929万股普通股股份以及股权分置改革,导致持股数量达到18741.595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69.6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阅读全文]2007-08-31 (600629)S*ST棱光: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的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之间因买卖水泥形成关联交易,预计2007年交易总金额为2600万元。
[阅读全文]2007-08-31 (600629)S*ST棱光:2007年三季度业绩预告
经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三季度业绩为盈利(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0445712.87元)。
[阅读全文]2007-08-31 (600629)S*ST棱光:2007年中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调整后
总资产 276,949,466.98 289,134,435.89
股东权益 17,705,780.03 2,045,81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12 0.01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98,337,110.44
调整后
净利润 15,659,964.12 -7,168,892.74
基本每股收益 0.10 -0.05
净资产收益率(%) 88.4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41 0.005
[阅读全文]2007-08-31 (600629)S*ST棱光: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9日召开六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7-08-02 (600629)S*ST棱光:公布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07年7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有条件审核通过,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阅读全文]2007-07-23 (600629)S*ST棱光: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以对公司豁免1.5亿元债务及将上海洋山港基混凝土有限公司49%股权、上海浦龙砼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和上海阿姆斯壮建筑制品有限公司20%股权无偿划入作为对全体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建材集团已与公司签订了债务豁免协议,同时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8日完成对上述权益性资产的交割、过户手续,并已完成工商登记。目前公司聘请的律师正在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按规定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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