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9 (600689)上海三毛:公布公告
根据吴福生提出的因工作原因不宜担任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请求,为此其不再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不足人选公司将适时增补。
[阅读全文]2007-04-28 (600689)上海三毛:2007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905,890,141.26 765,352,905.9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12,002,300.47 223,755,478.46
每股净资产 1.0548 1.1133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净利润 -15,881,833.35 -15,881,833.35
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8
净资产收益率(%) -7.5075 -7.507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8.2724 -8.2724
[阅读全文]2007-04-27 (600689)上海三毛:2006年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06年末 2005年末
总资产 752,301,006.49 849,023,625.3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214,225,843.30 331,167,706.22
每股净资产 1.0658 1.647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0089 1.5664
2006年 2005年
主营业务收入 1,512,349,694.26 1,472,165,735.54
净利润 -116,941,862.92 7,306,054.71
每股收益 -0.5818 0.0364
净资产收益率(%) -54.59 2.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72 -0.1557
公司2006年年报经审计,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阅读全文]2007-04-27 (600689)上海三毛: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5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及五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0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三、通过公司2006年度计提特别坏帐准备的提案。
四、通过关于2006年度计提预计负债的提案。
五、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07年度国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通过公司董、监事会换届改选和董、监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九、通过关于拟由公司或下属房地产公司通过投资约3.7亿元参与投标和建设重庆专用机械制造公司房地产项目的议案:该地块位面积为45116平方米约合67亩(工业出让土地),厂房面积为45455平方米。
十、通过关于用公司资产抵押贷款的提案:公司用南汇下沙新街200弄51号房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为人民币1300万元现已到期。现公司拟继续用该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500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阅读全文]2007-04-23 (600689)上海三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此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目前主业经营情况正常,公司近期无重组计划,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分别于2006年10月30日和2007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06年度及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为亏损,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04-13 (600689)上海三毛:公布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与上海杨浦区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上海市杨浦区工业系统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公司将名下位于许昌路118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该地块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出让给土地发展中心,出让补偿总金额为3000万元。该地块占地面积为902平方米,地上建筑物的面积为4651.5平方米。截止2006年12月31日本次出让资产的帐面净值为1488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阅读全文]2007-04-10 (600689)上海三毛:关于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源凯马)银行贷款人民币2400万元提供担保,因逾期涉及诉讼,被判连带责任并执行。经协商,公司于2007年4月4日收到由律师代为签署的,就履行该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务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下称:进出口银行)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公司承诺于2007年4月5日前代华源凯马偿还贷款人民币800万元以及银行垫付的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执行费计人民币267710元。
进出口银行承诺在清偿上述两笔款项后,立即申请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二中院)解除对公司银行帐户的冻结措施。
(2)公司承诺自2007年4月至8月间,每月代华源凯马偿还银行人民币300万元,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2007年9月,偿还剩余贷款本金100万元和全部应付贷款利息等。
进出口银行承诺在按照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偿还全部借款本金、费用和利息后,立即申请北二中院解除对公司所持股权的冻结措施。
同时,公司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和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判令华源凯马付款人民币850.271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罚息利率计息);申请依法查封华源凯马银行存款860万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上述请求法院已受理。
[阅读全文]2007-04-03 (600689)上海三毛:2007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经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亏损(上年同期净利润为-11433408.85元)。
[阅读全文]2007-03-27 (600689)上海三毛:关于担保涉及诉讼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二中院)有关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就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原告)诉华源凯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源凯马)、公司一案,判决、裁定如下:
判决:原告与华源凯马签订的(2001)进出银(沪信合)字第017号《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项目贷款)》、原告与公司签定的(2001)进出银(沪信保)字第022号《保证合同》有效;华源凯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利息;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华源凯马追偿。案件受理费131100元和财产保全费121611元,均由华源凯马和公司共同负担。
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源凯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本金2400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应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311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人民币121611元、申请执行费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华源凯马、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根据北二中院查封扣押财产清单,冻结公司持有的浦东发展银行136万股及孳息、锦江投资418176股及孳息,冻结期限均从2007年3月15日起至2008年3月14日止。公司的银行基本帐户也同时被冻结。
目前公司正与华源凯马和银行等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将根据该诉讼进展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公告。
[阅读全文]2007-03-20 (600689)上海三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申一毛条有限公司(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99%的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申请流动资金贷款772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的期限为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
二、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三毛进出口有限公司(公司直接间接持有其99.90%股份)向中信银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和300万美元贸易融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的期限为2007年3月至2009年2月。
上述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68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其中逾期对外担保金额2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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