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7 (000687)保定天鹅: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保定天鹅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0-03-27 (000687)保定天鹅:4月16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2日
6.登记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7.审议事项: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及支付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0-03-27 (000687)保定天鹅:2009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09年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03
2、每股净资产(元) 2.057
3、净资产收益率(%) 5.56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0-03-24 (000687)保定天鹅:变更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提示
保定天鹅预约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0年4月23日,现根据年度报告工作进度将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10年3月27日。
[阅读全文]2010-03-23 (000687)保定天鹅:年产3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技术改造项目进展的提示
保定天鹅《年产30000吨溶剂法纤维素短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又称Lyocell项目)》根据国家对企业国债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及项目进展需要,目前拟委托招标机构对项目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招投标工作。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阅读全文]2010-02-12 (000687)保定天鹅:控股股东国有股权划转得到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批复
保定天鹅于2010年2月11日接到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号《关于核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文件。中国证监会对公告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同意豁免恒天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的308,480,99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8.0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接到天鹅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保定天鹅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
根据上述两个批复,保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持有的天鹅集团全部股权100%无偿划转给恒天集团。划转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恒天集团。
公司将协助本次股权划转双方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有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阅读全文]2010-01-30 (000687)保定天鹅:业绩预盈
保定天鹅预计2009年度净利润约6300万元至7300万元,实现扭亏。
[阅读全文]2010-01-19 (000687)保定天鹅: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保定天鹅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提名王东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预案、提名章永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预案、提名高殿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预案、关于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阅读全文]2010-01-19 (000687)保定天鹅: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保定天鹅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月18日召开,选举王东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志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郑宗强先生、李建伟先生、刘志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钱利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修订“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条例”的议案、《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阅读全文]2010-01-07 (000687)保定天鹅: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2010年1月6日,保定天鹅与朱为民、凌宁生、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关于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协议书》,收购朱为民持有的合力化纤19.53%的股权和凌宁生持有的合力化纤31.47%的股权,合计51%的合力化纤股权。各方协议确定合力化纤51%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544.84万元。
各方同意,协议生效后,朱为民和凌宁生将其持有的合力化纤合计51%股份的股东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公司行使。待合力化纤所有潜在风险消除,并且合力化纤以每半个会计年度为核算期间确认实现盈利后,由公司于30个工作日内分2次支付给朱为民和凌宁生合力化纤51%股权的转让价款。
2008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湖南合力化纤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完成后朱为民持有合力化纤49%的股权,凌宁生不再持有合力化纤的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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