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000818)*ST锦化:公司股票停牌
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ST锦化清算组为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直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0-04-21 (000818)*ST锦化: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ST锦化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对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关于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对应收账款-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以上三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三项坏账计提和减值计提增加公司本期亏损人民币660,227,153.86元。
[阅读全文]2010-04-20 (000818)*ST锦化: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
2010年3月19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2010年3月19日,葫芦岛中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号《关于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指定*ST锦化清算组为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 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0-04-19 (000818)*ST锦化: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公司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15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225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793,768,111.91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0-04-13 (000818)*ST锦化:变更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
*ST锦化2009年年度报告原定于2010年4月16日披露。因2009年度审计工作繁重,年报编制工作尚未完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为2010年4月23日,并将做好公司年报数据的保密工作。公司已于2010年4月9日披露了200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全年亏损约109,504万元。
另外,公司管理人提请投资者注意,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1日起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0-04-12 (000818)*ST锦化: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8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102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247,326,441.40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
[阅读全文]2010-04-09 (000818)*ST锦化:2009年业绩预告修正
*ST锦化修正后的业绩预告为: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109504万元。
[阅读全文]2010-04-09 (000818)*ST锦化: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点变更
日前,*ST锦化管理人收到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2号《公告》。该《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的申请,该院已于2010年3月19日依法受理债务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依法指定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原定于2010年4月28日9时30分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国家专利技术园区高新五路西二路金驰大酒店六楼会议室召开,现将会议地点变更为辽宁省葫芦岛市海滨路锦西石化文化宫(原五厂文化宫),会议时间不变,仍为2010年4月28日9时30分。
[阅读全文]2010-04-09 (000818)*ST锦化:公司对外担保逾期进展情况
2010年3月12日,*ST锦化披露了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实际为5000万元担保和为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实际为2000万元担保的逾期情况。
2010年4月3日,*ST锦化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就上述贷款分别起诉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案件进展情况: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和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限期清偿各自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贷款,公司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至本公告日,上述两被担保人仍未能偿还相应贷款。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已于近日被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将可能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阅读全文]2010-04-06 (000818)*ST锦化: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19日裁定自2010年3月19日起对*ST锦化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和葫芦岛中院的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0年3月23日正式启动债权申报程序及审查工作。截至2010年4月1日,已完成申报登记的债权共计30笔,申报的债权金额共计人民币162,997,917.75元。相关债权审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其它与公司重整相关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终止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公司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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