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2 (000582)北 海 港:董事会同意免除祖春茂、杨延华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北 海 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7月11日召开,同意免除祖春茂、杨延华的公司副总裁职务。
[阅读全文]2007-06-27 (000582)北 海 港:年度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北 海 港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5日召开,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
4. 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 否决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同意免除徐文元先生的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并选举黄葆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阅读全文]2007-06-26 (000582)北 海 港:股票于2007年6月26日停牌一天
北 海 港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25日15:00召开,由于召开时间较晚,未能准备好全部会议公告材料,为此,公司将于2007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北海港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北海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为此,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26日停牌一天。
[阅读全文]2007-06-22 (000582)北 海 港:何典治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
北 海 港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工会《关于同意何典治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决议》。《决议》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长(扩大)联席会议同意原公司职工监事何典治先生于2007年6月11日提出的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职工监事的请示。公司监事会将于近期增补新的职工监事。
[阅读全文]2007-06-19 (000582)北 海 港:聘任何典治担任公司董秘
北 海 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6月15日召开,同意杨延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何典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电话:0779 3922206,传真:0779 3922254,电子邮箱:000582abc@163.com 。
[阅读全文]2007-06-14 (000582)北 海 港: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延期至6月25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北 海 港董事会于2007年6月13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海市机场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北海港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提案》,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原有议案的基础上新增第9项提案:《关于更换北海港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提案》。
经研究决定,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15:00召开。会议召开当日公司股票不停牌。
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不变。
[阅读全文]2007-05-31 (000582)北 海 港:定于6月22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1.召开时间:2007年6月22日(星期五)15:00
2.召开地点:北海香格里拉大饭店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审议事项:《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
[阅读全文]2007-05-22 (000582)S 北海港:股改方案实施,股票自5月22日恢复交易
根据S 北海港股改实施公告,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2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当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自2007年5月23日开始,公司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纳入指数计算。
自2007年5月22日起,公司简称由“S 北海港”变更为“北 海 港”,证券代码不变。
[阅读全文]2007-05-18 (000582)S 北海港: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1、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2股对价股份。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7年5月21日。
4、2007年5月2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对价股份到帐日:2006年5月22日。
6、对价完成后的首个交易日,北海市国资委以其持有的46,349,191股北海港股份代北海市港务管理局偿还其对公司的分离核算费用及“五分开”剥离资产138,579,413.00元。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
7、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7年5月22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票该日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公司股票简称由“S北海港”变更为“北海港”,证券代码不变。
[阅读全文]2007-05-18 (000582)S 北海港:因股权分置改革及以股抵债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三次债权人公告
根据S 北海港股改方案,控股股东北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其持有公司的46,349,191股股份代北海市港务管理局抵偿其对公司的分离核算费用及“五分开”剥离资产。公司将该部分股份予以注销。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07年3月28日、5月17日分别进行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债权人公告,现作第三次债权人公告如下:
一、在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首个交易日,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88,471,800元减少至142,122,609元。
二、公司之债权人均可于本公告刊登之日(2007年5月18日)起9日之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提出前述请求时,应提供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并向公司提出有明确要求的书面请求,公司承诺,在上述申报期限内,若债权人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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