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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兆新股份 代码:002256

2011-10-18 (002256)彩虹精化:股权质押
    彩虹精化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10月17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目前,彩虹集团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1,74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彩虹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03%。   [阅读全文]
2011-09-21 (002256)彩虹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彩虹精化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9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关于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自查及整改报告〉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1-09-14 (002256)彩虹精化:控股股东股权质押
    彩虹精化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将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质押给黄春湖,为其向黄春湖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1年9月13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1年9月1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阅读全文]
2011-08-26 (002256)彩虹精化: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729
    2、每股净资产(元)   2.1787
    3、净资产收益率(%)  3.43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
2011-08-23 (002256)彩虹精化:致歉公告
    2011年8月22日,彩虹精化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
    鉴于彩虹精化及相关当事人的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董事沈少玲和副总经理刘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化春、监事郭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深圳证券交易给予的上述处分,深圳证券交易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此诚恳地向全体投资者致歉。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将以此为戒,今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近日在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举行公开致歉会。《关于举行公开致歉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阅读全文]
2011-08-23 (002256)彩虹精化:8月25日举行公开致歉会
    彩虹精化于2011年8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公司定于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开致歉会。出席本次公开致歉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弟先生、董事沈少玲女士、副总经理刘科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化春先生、监事郭健先生、独立董事谢汝煊先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独立董事刘善荣女士。   [阅读全文]
2011-08-13 (002256)彩虹精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彩虹精化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8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1-08-09 (002256)彩虹精化:8月12日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8月1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2011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2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1年8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上屋彩虹工业城公司会议室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8月9日
    (六)登记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七)审议事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1-08-09 (002256)彩虹精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截至2011年8月8日,彩虹精化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8月9日上午开市起停牌1小时。 
    公司于2011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签订重大意向性合同的公告》,公共传媒出现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性协议的质疑,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8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司于2011年8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意向性协议自查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并复牌。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查询,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阅读全文]
2011-08-04 (002256)彩虹精化:控股子公司重大意向性协议自查结果暨股票复牌公告
    因公共传媒出现对彩虹精化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签署的意向性协议的质疑,公司股票于2011年3月8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公共传媒质疑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中购买方的注册信息不准确。
    2、乘苏达、永康市绿世界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彩虹绿世界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彩虹绿世界是否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生产能力。
    4、彩虹绿世界生产的产品是否为专利技术产品。
    5、风险提示是否意味着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在2011年3月2日公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彩虹绿世界生物降解材料有限公司签订重大意向性合同的公告》披露的购买方信息和协议签署日期存在着错误,现将以上相关事项予以说明。
    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公告所涉及的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同时公司也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 
    1、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告的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的协议方的主体资格、合法存续性和合同签署情况相关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采取了实地调查、工商部门查档、委托境外律师独立调查、与签约方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内部讨论等多种方法,全面、充分地掌握并了解与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有关的签约过程、签约方背景等法律事实。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18日出具了《关于彩虹精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重大意向性合同相关问题的法律核查报告》,认为,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的签约主体是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各方签约代表已签署了前述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
    2、公司梳理了与深圳绿世界的详细合作过程。
    3、公司对四家协议方的背景信息和履约能力进行了核查。
    4、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绿世界、彩虹绿世界和苏笑海先生与四家协议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了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绿世界、彩虹绿世界和苏笑海先生均出具确认函:与四家协议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5、彩虹绿世界在工厂设备安装进度及产能规划、原料采购、仓储及配送、办理出口货物所需的检测等方面,进行了自查。
    6、对彩虹绿世界向深圳绿世界采购相关材料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进行自查。
    7、深圳绿世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42.1769万元。 
    通过上述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公告所涉及的四份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的核查,以及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的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合同公告中彩虹绿世界与2 Degrees、嘉星国际、乘苏达、中芯成都分别签署的意向性产品销售协议属于意向性合同,此次签订协议的交易对方均为首次与公司发生经营业务往来,公司没有其交易信用记录,且其中两家客户成立时间较短,履约能力存在问题。
    2011年2月28日,彩虹绿世界、深圳绿世界与中芯成都代表Jack Wong签署了《定制产品(材料)合作协议》,该份协议一直未生效。2011年4月18日,中芯成都、彩虹绿世界和深圳绿世界三方签订了金额为人民币510,048元的《购销合同》,原合作各方通过书面或口头协议所涉及的采购产品,均以此《购销合同》的内容为准。
    2011年2月份意向协议签订后,2 Degrees、嘉星国际、乘苏达未能下达正式订单,影响了彩虹绿世界的正常生产经营计划。为了减少损失,释放产能,不影响其他业务的开展,彩虹绿世界、深圳绿世界共同与2 Degrees、嘉星国际、乘苏达协商终止《销售总协议》。
    2011年7月20日,乘苏达、彩虹绿世界和深圳绿世界签署了《关于解除〈销售总协议〉的协议》,《销售总协议》即时解除。
    2011年7月31日,2 Degrees、彩虹绿世界和深圳绿世界签署了《关于解除〈销售总协议〉的协议》,《销售总协议》即时解除。
    2011年7月31日,嘉星国际、彩虹绿世界和深圳绿世界签署了《关于解除〈销售总协议〉的补充协议》,《销售总协议》即时解除。
    根据公司与深圳绿世界、苏笑海于2010年11月23日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书》的约定,为了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更好的运作生物降解材料项目,创造最佳效益,彩虹绿世界与深圳绿世界于2011年8月1日签订了《生物降解材料项目管控协议书》,从设备采购、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经济效益管理四个方面对双方进行约束。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稽查局的调查工作,按照深圳稽查局的调查工作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同时还协助深圳稽查局与协议方进行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还在就相关人员是否存在信息泄密和买卖公司股票等方面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
    公司股票将于2011年8月4日开市起复牌。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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