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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南京公用 代码:000421

2006-09-13 (000421)南京中北:国有股权转让获国资委批复
    南京中北于2006年9月6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9月5日印发并抄送公司的《关于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
    同意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股份公司8785.9200万股国家股转让给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完成后,公用控股持有10573.0560万股,占总股本的34.37%,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阅读全文]
2006-08-12 (000421)南京中北:2006年三季度业绩扭亏公告
    南京中北预计2006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   [阅读全文]
2006-08-12 (000421)南京中北: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6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082
    2、每股净资产(元)   1.14
    3、净资产收益率(%)  9.47   [阅读全文]
2006-08-04 (000421)南京中北:2006年度中期业绩快报
    2006年度中期主要财务数据
    每股收益(元)        0.108       
    净资产收益率(%)     9.47        
    每股净资产(元)      1.1419   [阅读全文]
2006-07-26 (000421)南京中北:董事会关于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南京中北董事会就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南京中北的总计87,859,200股(占南京中北总股本的28.56%)国家股,和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京万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南京中北14,669,840股社会法人股(占南京中北总股本的4.77%)、南京万众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南京中北10,540,608股社会法人股(占南京中北总股本的3.43%)的事宜发布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阅读全文]
2006-07-24 (000421)南京中北:董事会决议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南京中北六届三次会议于2006年7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一致同意对《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进行调整。
    现对价安排为:
    1.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实施“每10股派发0.75元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毕)的资本公积金(未审计,以公司披露的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审计报告为准)和流通股本为基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3.71955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0股对价股份。
    2.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以4亿元现金收购公司对南京万众企业的账面价值为4亿元的不良债权。根据公司2005年年报及公司有关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清欠公告,公司目前应收南京万众企业的其他应收账款为6.1085亿元。南京万众企业未来经营前景不明朗,公司预计收回上述账款的可能性较小,若不进行处理,公司将来需要计提巨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损害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部分不良债权及其损失转让给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南京万众企业归还剩余占用款。南京万众企业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以以资抵债、现金偿还的方式归还对公司的2.1085亿元剩余占用款。
    4.非流通股股东原承诺事项不变。   [阅读全文]
2006-07-15 (000421)南京中北: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拟采取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以及南京城建集团现金收购公司不良债权的形式作为对价安排。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改革方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1、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公司以截至2006年6月30日(实施“每10股派发0.75元现金红利(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及“每10股转增2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完毕)的资本公积金(未审计,以公司披露的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审计报告为准)和流通股本为基础,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7354股,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0股对价股份。
    2、南京城建集团承担不良债权及其损失。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以4亿元现金收购公司对南京万众企业的账面价值为4亿元的不良债权。根据公司2005年年报及公司有关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相关清欠公告,公司目前应收南京万众企业的其他应收账款为6.1085亿元。南京万众企业未来经营前景不明朗,公司预计收回上述账款的可能性较小,若不进行处理,公司将来需要计提巨额的资产减值准备,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损害广大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通过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将部分不良债权及其损失转让给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南京万众企业归还剩余占用款。南京万众企业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以以资抵债、现金偿还的方式归还对公司的2.1085亿元剩余占用款。
    二、改革方案的追加对价安排
    截至本说明书签署日,南京万众企业对公司的占用款余额为6.1085亿元,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将在2006年11月30日前以现金收购公司对南京万众企业的4亿元不良债权,同时南京万众企业承诺在2006年12月31日前归还对公司的剩余占用款。由于上述4亿元的收购价款未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存在无法履行现金收购不良债权承诺的风险;另外,南京万众企业做出的剩余占用款归还承诺存在因项目可能遭受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而无法按期实现的可能,届时将按照南京城建集团做出的担保予以执行,但依然存在无法按时履行偿还占用款承诺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承诺:若南京城建集团在2006年11月30日前未能完成4亿元现金收购南京中北不良债权的承诺,南京公用控股将在2006年11月30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完成股份追送,向股份追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京中北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追送1.0股。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前款承诺事项(现金收购南京中北4亿元不良债权)不因此项股份追送行为而解除。
    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承诺人同时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清欠工作的要求,南京万众企业结合目前追债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承诺将于2006年12月31日前用以资抵债、现金偿还的方式偿还占用本公司的2.1085亿元。具体说明如下:
    (1)目前南京万众企业已实际拥有嘉万投资(北中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嘉万投资(北中国)有限公司拥有SITHE CHINA HOLDING LIMITED(赛德中国控股有限公司)49%的股权,SITHE CHINA HOLDING LIMITED拥有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因此南京万众企业已实际拥有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29.40%的股权。根据近三年审计报告,该等股权对应资产1亿元;南京万众企业对唐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唐山燕山赛德热电有限公司的债权53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00万元,共计1.43亿元。对于上述资产与债权,南京万众企业拟在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评估确认,2006年10月30日前完成过户注册,2006年11月30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转入本公司的变更手续。
    (2)南京万众企业根据法院判决已胜诉并转入执行的资产股权项目:嘉华债务项目(房产)2,200万元,圣联债务项目(房产、股权、矿山开采权)2,600万元,舜唐债务项目(土地)1,310万元,芳晖债务项目(资产、资质)70万元,共计6,180万元。
    (3)有关部门(司法部门)协追的资产股权项目:捷创债务项目(房产、土地)500万元,东南信息等项目300万元,共计800万元。
    (4)上述三项合计2,1280万元。
    上述项目拟于2006年11月20日前执行完成,对可变现的资产实行变现,确保2006年12月10日前用资产(按规定程序经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和部分现金完成对南京中北占用资金的清偿。根据公司董事会在2005年10月28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资金被占用的整改公告》,“南京城建集团无条件为南京万众企业的还款计划提供担保”,若上述占用资金的清偿存在不足部分,将依据南京城建集团的上述担保承诺予以执行。
    南京公用控股承诺:若南京城建集团在2006年11月30日前未能完成4亿元现金收购公司对南京万众企业的账面价值为4亿元的不良债权的承诺,南京公用控股将在2006年11月30日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全体流通股股东完成股份追送,向股份追送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南京中北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追送1.0股。
    (1)追加条件:南京城建集团在2006年11月30日前未能完成4亿元现金收购公司对南京万众企业的账面价值为4亿元的不良债权的承诺;
    (2)追送股份对象和实施时间:如果发生以上触发追加对价的情况,南京公用控股将提请公司在2006年11月30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告确定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该股权登记日将不晚于2006年11月30日后的第9个交易日,在该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安排相应的追加对价的实施,即由南京公用控股将对价股份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1.0股”的比例支付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
    南京城建集团承诺前款承诺事项(现金收购南京中北4亿元不良债权)不因此项股份追送行为而解除。
    四、本次改革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在南京公用控股受让南京国资公司持有的公司国家股权及南京城建集团受让南京万众企业和南京万众投资持有的公司法人股权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之后,本公司董事会将发布审议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知,确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召开日及网络投票时间。
    五、本次改革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
    1.本公司董事会已申请公司股票自2006年7月3日起停牌,并于2006年7月15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7月2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7月24日之前(含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7月24日之前(含本日)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董事会将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如该申请未获批准,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阅读全文]
2006-07-03 (000421)南京中北:关于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的规定,南京中北非流通股股东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几家法人股股东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已委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2、公司将在2006年7月15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于下一交易日复牌。   [阅读全文]
2006-06-30 (000421)南京中北:大股东法人股被司法冻结公告
    近日,南京中北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来函告知,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司法纠纷,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并作出民事裁定。依据该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8,785.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12个月,即2006年6月27日至2007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经于6月27日办理了有关冻结手续。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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