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13 (000908)天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天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湖南天一金岳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开拍卖湖南天一泰和商城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等相关事项将在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天一泰和资产出具评估报告书后另行通知。
[阅读全文]2009-12-17 (000908)天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天一科技于2009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黄金公司99%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任陈唯物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助理郝欣翔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郝欣翔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公司董事会接受其辞呈。
[阅读全文]2009-12-17 (000908)天一科技:2009年度业绩预亏
天一科技预计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净利润约-21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约-0.75元。
[阅读全文]2009-11-27 (000908)天一科技:董事会决议
天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9年11月26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9-11-19 (000908)天一科技:重大事项
2007年1月19日,天一科技与贵州独山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上海祥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恒邦投资有限公司、庄志研、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谢辉、张嘉明签署《关于合作开发贵州省独山县水岩乡维寨锑矿之协议》,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合作开发贵州省独山县水岩乡维寨锑矿;与贵州独山郁家寨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股东上海沧达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亚太实业有限公司、李文清、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谢辉、张嘉明签署《关于合作开发贵州省独山县郁家寨铅锌矿之协议》,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合作开发贵州省独山县郁家寨铅锌矿。
公司在上述合作中的投入系一段时期的收益权,无法实际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此后,为取得上述项目股权进而实现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公司签订了《关于独山县孟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该协议约定由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孟孔公司中的31%股权转让给公司,该股权转让款为人民币4960万元。由于需核实储量,因此没有办理该股权的任何工商登记手续。本协议签署后,公司于2008年2月向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股权转让款1700万元,并派员参与管理。至此,公司在上述两个项目累计投入4700万元。
由于该项目一直没有任何回报,公司多次与对方交涉欲追回投资但未果。在连续追讨仍未有实质性进展,同时多种迹象表明该项目很有可能是张嘉明、谢辉利用公司迫切希望寻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而编造相关资料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为保障自身利益,2009年9月27日,公司以张嘉明、谢辉等借贵州润丰矿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虚构矿产储量事实、隐瞒真相为由,向湖南省平江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经湖南省平江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目前已对张嘉明、谢辉等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
公司目前正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财产及追回上述投资款,最大限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的扩大。同时,公司准备在犯罪嫌疑人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时及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从而保障将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上述项目可能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公司将就上述案件的进展持续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9-11-17 (000908)天一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天一科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11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向宁夏长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
[阅读全文]2009-10-30 (000908)天一科技:11月16日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9年11月16日上午10︰00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9年11月11日
6、登记时间:2009年11月13日
7、会议议题:《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申请借款的议案》、《关于向宁夏长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分配方案》。
[阅读全文]2009-10-23 (000908)天一科技:民事诉讼判决
近日,天一科技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41份。
公司因2003-2004年虚假披露信息引发的虚假证券信息纠纷一案经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彭深根、邓植林、吴加政、毛晖、欧阳纯宝、李有智、姚晓义等七人连带赔偿原告张庆等41人经济损失共计618,904.87元,被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6,421.62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张庆等41人诉讼费共计20,105元,由被告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公司对此诉讼已全额计提或有负债157.9万元,本判决执行完毕后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带来较大影响。
[阅读全文]2009-10-22 (000908)天一科技:2009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09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38
2、每股净资产(元) 0.90
3、净资产收益率(%) -15.29
[阅读全文]2009-09-26 (000908)天一科技:董事会决议
天一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9月25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申请借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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