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30 (600647)同达创业:业绩预亏公告
经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07年上半年度业绩亏损,亏损金额在100万元以内(上年同期净利润为人民币166433.32元,已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具体数据以公司2007年中期报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准。
[阅读全文]2007-06-29 (600647)同达创业: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6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阅读全文]2007-06-20 (600647)同达创业: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通知,自2007年6月15日至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盘止,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减持了公司流通股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加上信达投资6月14日前减持的公司流通股5120190股,自2007年2月15日至6月18日期间,共计减持公司流通股5360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尚持有公司股份24397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59%)。
[阅读全文]2007-06-19 (600647)同达创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07年6月14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就该事项公告如下: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均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07-06-15 (600647)同达创业:关于信达投资第八次减持股份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投资)通知,自2007年5月29日至6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收盘止,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减持了公司流通股83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自2007年2月15日至6月14日期间,共计减持公司流通股为5120190股。
截止2007年6月14日,信达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4637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04%)。
[阅读全文]2007-06-02 (600647)同达创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1日召开2006年度(第五届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二、聘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三、通过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07-05-29 (600647)同达创业:关于信达投资第七次减持股份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信达投资)通知,自2007年5月23日至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盘止,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流通股767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自2007年2月15日至5月28日期间,共计减持公司流通股为4284790股。
截止2007年5月28日,信达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5472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
[阅读全文]2007-05-23 (600647)同达创业:关于股东第六次减持股份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信达投资)通知,自2007年5月17日至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盘止,信达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流通股839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信达投资自2007年2月15日至5月22日期间,共计减持公司流通股3517204股。
截止2007年5月22日,信达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2404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03%。
[阅读全文]2007-05-22 (600647)同达创业:召开五届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地点通知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6月1日上午召开的五届一次(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新路58号银桥大厦三楼会议室。
[阅读全文]2007-05-12 (600647)同达创业:重大事项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不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高院)就香港汉盛集团有限公司诉公司关于江都亚海造船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侵权纠纷一案作出的二审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申请再审。2007年5月11日,公司接最高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指令上海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议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上海高院(2004)沪高民四(商)终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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