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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天原股份 代码:002386

2011-03-22 (002386)天原集团:201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
    天原集团201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于2011年3月17日簿记建档和发行招标,至2011年3月18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到账。   [阅读全文]
2011-03-10 (002386)天原集团:2011年发行第一期中期票据的提示
    天原集团拟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1年度中期票据发行已于2011年3月5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并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6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
    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将在收到注册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发行金额为8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本次发行所募集的款项将用作补充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偿还公司部分银行借款,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建设10万吨/年离子膜节能技改项目和90万吨/年磷矿扩建及洗选项目等,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用途。   [阅读全文]
2011-03-09 (002386)天原集团:股东所持公司股权质押
    天原集团于2011年3月7日接到公司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通知。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用作银行授信业务担保,质押期限一年,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
    截止本公告日,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287427股,占公司总股本15.69%,本次质押的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是6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1%。
    本次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3月7日,已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阅读全文]
2011-03-07 (002386)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11年修订)的议案》、《关于2011年进行境内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1-02-22 (002386)天原集团:2010年度业绩快报
    天原集团201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8.20   [阅读全文]
2011-01-24 (002386)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3万吨/年三氯乙烯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丁家湾磷矿采选工程项目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裁陈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0-12-22 (002386)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天原集团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2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0-12-09 (002386)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天原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拆除林产化工厂的议案》、《关于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集团授信30000万元及为天亿、海丰等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10-11-19 (002386)天原集团:关于林化厂拆迁的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产化工厂(以下简称林化厂)是天原集团下属分公司,地处宜宾市三江口,根据宜宾市政府三江口区域整体开发规划已被纳入改造范围。为落实宜宾市政府这一重大决策,公司决定对林化厂进行拆除。为尽快把拆迁落到实处,根据《宜宾市南岸三江口区域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合同书》的要求,公司与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了关于林化厂的《拆迁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拆迁范围:林化厂生产区16728.65平方米用地红线范围的全部生产厂房和非住宅及设备。
    2、拆迁方式:公司将拆除后腾空的土地交投资集团,由投资集团移交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处置。
    3、拆迁完成的期限:林化厂在2010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产,生产厂房和非住宅在2010年12月31日开始拆除。
    4、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投资集团依据《宜宾市南岸三江口区域一级土地整理项目合同书》规定的二个月时间向政府收取土地拍卖款,并在收到土地拍卖款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公司应得款项。
    因林化厂资产规模小,目前经营业务以来料加工为主,属其他业务范围,故拆除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影响。
    林化厂占地16728.65平方米,以宜宾市目前土地价格预测,初步预计将收到7500万土地转让款,但因“招拍挂”的不确定性因素,最终拆迁补偿款金额也具有不确定性。根据拆迁协议,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才开始拆迁,故拆迁成本费用和损失目前也暂无法预计。从目前来看,林化厂的拆迁对公司今年经营业绩没有影响,对未来年度的影响,将在“招拍挂”完成后才能确定。
    后续公司将根据林化厂的拆迁和“招拍挂”的进度,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阅读全文]
2010-10-21 (002386)天原集团: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0
    2、每股净资产(元)   8.11
    3、净资产收益率(%)  2.55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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