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29 (000413)宝 石A:托管公司旭飞光电经营业绩
经宝 石A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托管经营。
公司每年向托管公司收取托管费用,托管费用包括基本管理费和奖励管理费,其中基本管理费为100万元/年,奖励管理费按每年托管公司实现的税后经营利润净额的5%计算。
目前,托管公司旭飞光电5代玻璃基板项目一线经营形势良好,产销量稳定增长,经营业绩稳步提升,预计全年实现净利润约为4000万元。
[阅读全文]2012-12-20 (000413)宝 石A:2012年全年业绩预告
宝 石A预计2012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14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12.63%-1081.40%。
[阅读全文]2012-12-15 (000413)宝 石A: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012年12月14日,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1号《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0万股新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焱、曹柏青。
[阅读全文]2012-12-14 (000413)宝 石A:控股股东宝石集团30%国有股权转让的提示
2012年11月8日,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宝 石A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国有股权,挂牌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2月5日17时。
近日,公司接宝石集团通知获悉,经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宝石集团30%国有股权已由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受让。2012年12月10日,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与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合同》。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赫然恒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宝石集团30%的股权,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宝石集团7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阅读全文]2012-11-09 (000413)宝 石A: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内容
宝 石A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文件要求,公司修订了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并经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内容补充至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之“八、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进行了特别提示。
[阅读全文]2012-11-08 (000413)宝 石A: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无条件审核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2年11月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1月8日开市起复牌。
[阅读全文]2012-11-08 (000413)宝 石A: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的30%国有股权挂牌转让的提示
宝 石A接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获悉,宝石集团的股东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已委托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宝石集团30%国有股权,挂牌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2月5日17时。
宝石集团的30%股权挂牌转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该项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股权挂牌转让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2-11-07 (000413)宝 石A: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的停牌公告
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12年11月7日审核宝 石A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2年11月7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阅读全文]2012-10-30 (000413)宝 石A:2012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7
2、每股净资产(元) 0.91
3、净资产收益率(%) 35.17
[阅读全文]2012-10-20 (000413)宝 石A:东旭集团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提示
近日,经征询宝 石A间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获悉,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东旭集团与美国康宁公司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集团以及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承诺对该项诉讼可能给公司及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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