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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深物业A 代码:000011

2008-12-15 (000011)S*ST物业:股改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通过
    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2008年12月12日召开,审议未通过《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2月16日复牌。   [阅读全文]
2008-12-10 (000011)S*ST物业:收到深圳市国资委批复
    S*ST物业于日前收到由公司大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转来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深投控参与深物业的股权分置改革。
    (二)、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阅读全文]
2008-11-28 (000011)S*ST物业:A股股价异常波动
    S*ST物业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达到涨幅限制,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阅读全文]
2008-11-25 (000011)S*ST物业:B股股价异常波动
    *ST物业B(证券代码:200011)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价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信息。   [阅读全文]
2008-11-22 (000011)S*ST物业:董事会决议
    S*ST物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11月20日召开,审议并通过关于《落实巡检整改通知情况的总结报告》、关于清算关闭“上海公司”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关于清理关闭“美山置业公司”的议案。   [阅读全文]
2008-11-20 (000011)S*ST物业:股改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改方案的公告
    S*ST物业自2008年11月11日刊登公告以来,为了获得最广泛的股东支持,在公司董事会的协助下,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控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网上股东交流会、走访投资者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现将调整后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
    现方案对价支付: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流通权,按相同比例以各自持有的股份向A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安排,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31,986,955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除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公司其它15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明示同意该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8,086,9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665,066股股份。
    现方案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1、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之资金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2、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深投控承诺将启动对深物业的资产重组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深物业,增加深物业的土地储备和未来盈利能力。如果不能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启动此项承诺,深投控将补偿深物业人民币1,000万元。
    3、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以缓解深物业的资金紧张状况。上述余额是指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发生额,每笔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的现金支持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上述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的现金支持金额。   [阅读全文]
2008-11-14 (000011)S*ST物业:11月18日举行股权分置改革网上交流会
    1、网上交流会(路演)时间:2008年11月18日(周二)下午2:00 - 4:00
    2、网上交流会(路演)网站:全景网·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http://gqfz.p5w.net)
    3、出席网上交流会人员:控股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保荐机构代表。   [阅读全文]
2008-11-11 (000011)S*ST物业:12月12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A股相关股东会议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12月12日(周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2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08年12月10日9:30至2008年12月12日15:00。
    2、股权登记日:2008年11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登记时间: 2008年12月8日(周一)至2008年12月11日(周四)(9:00-16:00)及2008年12月12日(周五) (9:00-11:30)
    7、会议审议事项:《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阅读全文]
2008-11-11 (000011)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一、改革方案要点
    根据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深物业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股股份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27,417,39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至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实际控制人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外,公司其它15家非流通股股东均未明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股份8,086,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570,058股股份。为使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顺利进行,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同意由建设控股为截至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之前一日未明确表示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由于存在股权权属争议、质押、冻结等情形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先行代为垫付该部分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所需执行的对价安排。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建设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并取得深投控的书面同意。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深投控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共同承诺除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外,还特别承诺如下:
    1、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前述承诺期满后,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份,在12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五,24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十。如违反前述承诺卖出股票,则将所得之资金划归上市公司所有。
    2、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深投控承诺将启动对深物业的资产重组工作,拟以其合法拥有的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有土地资源的资产通过置换或其他合法方式注入深物业,增加深物业的土地储备和未来盈利能力。如果不能履行此项资产注入的承诺,深投控将补偿深物业人民币1000万元。
    3、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深投控承诺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以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方式对深物业提供余额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以缓解深物业的资金紧张状况。上述余额是指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的累积发生额,每笔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的现金支持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上述5亿元人民币的现金支持不包括自深投控、建设控股和深投公司控制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以前已经提供的委托贷款或提供担保等的现金支持金额。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8年11月28日
    2、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2008年12月12日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2008年12月10日至2008年12月12日
    四、本次改革相关证券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2008年11月11日起停牌,最晚于2008年11月2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8年11月20日之前(含2008年11月20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实施之日公司股票停牌。   [阅读全文]
2008-11-10 (000011)S*ST物业: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
    根据有关规定,S*ST物业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公司实际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A股股票(000011、股票简称:S*ST物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于11月11日(星期二)公告关于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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