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9 (002256)彩虹精化: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
彩虹精化2013年7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宁国市弘润创投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13年7月26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9%)重新质押给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3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3年7月2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阅读全文]2013-07-24 (002256)彩虹精化: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基本每股收益(元):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52
[阅读全文]2013-07-24 (002256)彩虹精化: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彩虹精化于2013年7月24日刊登了《201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由于公司财务人员对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并准则的理解有偏差(未将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5月的损益表纳入合并范围,而以权益法核算),从而导致业绩快报的相关财务数据产生了错误,现将更正内容予以公告。
[阅读全文]2013-07-06 (002256)彩虹精化: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彩虹精化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1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3,110万元-3,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76%-4,026%。
[阅读全文]2013-07-03 (002256)彩虹精化: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的补充
2012年11月12日,彩虹精化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手方汇海同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永弟先生和沈少玲女士,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现就本次交易事项作进一步的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购买纳尔特保温52%股权人民币13,000万元,从购买日到2012年10月31日止,累计合并亏损人民币3,260万元,长期投资账面余额人民币9,74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1,000万元,可减少纳尔特保温合并亏损约人民币1,260万元。由于汇海同舟收购纳尔特保温后,为了避免与彩虹精化发生同业竞争,纳尔特保温将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人员清退,而根据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员工的补偿问题,彩虹精化与纳尔特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从而导致汇海同舟延迟支付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截止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计人民币6,050万元。纳尔特保温从2013年6月开始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从购买日到2013年5月31日,本次转让纳尔特保温52%股权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约人民币1,600万元。
[阅读全文]2013-06-08 (002256)彩虹精化: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2年11月,彩虹精化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汇海同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纳尔特保温)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手方汇海同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永弟先生和沈少玲女士,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2013年6月7日,纳尔特保温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阅读全文]2013-06-06 (002256)彩虹精化: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彩虹精化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18日。
[阅读全文]2013-05-30 (002256)彩虹精化: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
2012年11月,彩虹精化与深圳市汇海同舟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汇海同舟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纳尔特保温节能材料有限公司52%的股权,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由于交易对手方汇海同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陈永弟先生和沈少玲女士,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协议经彩虹精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12年12月11日正式生效。
2013年5月28日,公司收到汇海同舟支付的上述股权转让款的55%(人民币6,050万元)、财务资助及利息还款(人民币44,128,431.51元),合计人民币104,628,431.51元。
[阅读全文]2013-05-22 (002256)彩虹精化: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
彩虹精化2013年5月21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彩虹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的21,000,000股限售流通股(此部分股份在公司2012年5月30日实施每10股送3股、转增2股完毕后变更为3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6%;该部分限售股于2012年6月25日上市流通)于2013年5月20日全部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彩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3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6%)又重新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用于其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彩虹集团已于2013年5月20日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3年5月2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阅读全文]2013-05-16 (002256)彩虹精化: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进展
彩虹精化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彩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1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3,0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2%;自然人陈祖汉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5%;自然人张吉仙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8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为了进一步促进新彩公司快速拓展业务领域、提升业务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成果,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放弃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彩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议案》,公司拟同意新彩公司本次增资扩股方案并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新彩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66,933,333元。
截止2013年5月15日,上述事项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新彩公司增资扩股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新彩公司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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