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0 (000005)世纪星源: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
世纪星源接到第一大股东(香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知,中国投资于2011年1月13日将其持有的公司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6,0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用于贷款质押,上述股份已办理了相关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阅读全文]2011-01-11 (000005)世纪星源:长沙项目的股东给予新贷款人50%项目权益买权
世纪星源之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于2007年与美联银行之关联公司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通过双方各持股50%的首冠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增资收购、合作开发长沙市“天景名园”(又名“太阳星城”)不动产项目。首冠国际与美联发展各持有首冠发展50%股东权益;首冠发展持有“太阳星城”项目公司(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
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美联银行被并入了富国银行,富国银行因业务结构调整需向第三方出售美联发展在首冠发展中拥有的项目权益。为保证开发进度,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原有权利义务的前提下,于2009年11月底在境外承接了美联发展所拥有的首冠发展50%的股东权益。
2011年1月7日,公司接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就已承接的首冠发展50%的股东权益已与Champ Mark签订有关的买权和卖权的协议书;在不影响公司原有权利义务的前提下,Champ Mark可能成为首冠发展50%的股东权益的持有人。
上述买权或卖权为中投与Champ Mark之间的交易,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有权利义务。
[阅读全文]2011-01-06 (000005)世纪星源:长沙项目公司贷款人变更
世纪星源之全资子公司首冠国际有限公司于2007年与美联银行之关联公司美联发展有限公司Wachovia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通过双方各持股50%的首冠发展有限公司Head Crown Development Ltd.增资收购、合作开发长沙市“天景名园”不动产项目。首冠国际与美联发展各持有首冠发展50%股东权益;首冠发展持有“太阳星城”项目公司(湖南天景名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
根据2007年7月24日美联银行香港分行与项目公司签署的《贷款协议》,美联银行向项目公司依照合约条款借出了港币247,921,078.46元的夹层贷款。该笔贷款的到期还款日为2010年11月14日。该贷款以项目公司持有的“太阳星城”项目土地作为抵押,并由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管理人提供附加担保。
因受金融危机影响,美联银行被并入了富国银行,富国银行因业务结构调整需向第三方出售美联发展在首冠发展中拥有的项目权益。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为保证项目开发进度于2009年11月决定在不影响公司原有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在境外承接美联发展所拥有的首冠发展的股东权益。同时中投还向美联银行及公司作出额外承诺:在该笔夹层贷款到期时如项目公司收入不足于偿还该笔夹层贷款的资金,则中投有义务向美联银行(现已合并入富国银行)一揽子支付该笔夹层贷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即承接美联银行作为贷款债权人全部权益),中投承诺成为债权人后将按原《贷款协议》条款给予项目公司一年的贷款展期。
由于长沙项目2010年未实现销售,故该笔贷款到期需要展期,在取得富国银行同意前提下,2010年12月28日中投公司指定由Champ Mark Holdings Limited (“Champ Mark”)按同等条件代替中投公司履行义务,向富国银行一揽子支付了该笔夹层贷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Champ Mark承接上述贷款债权后,将继续按原《贷款协议》享有并承担贷款人义务及原抵押担保项下的贷款人权利。Champ Mark承接富国银行该笔债权后除了给予了项目公司一年相同条件的贷款展期外,同时还允许项目公司对已达到销售条件的第一期房产进行销售。
上述贷款人变更事项,已于2011年1月5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贷款人变更事项,不影响原《贷款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义务,因新贷款人还允许项目公司对已达到销售条件的第一期房产在还贷前进行销售,这可以改善该项目开发的现金流。
[阅读全文]2011-01-04 (000005)世纪星源:董事局决议
世纪星源第八届董事局于2010年12月31日召开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0-12-17 (000005)世纪星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世纪星源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6日召开,审议通过出售华乐大厦四、五、六、二十六层房产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0-11-30 (000005)世纪星源:12月16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2.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1时。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0日
6.登记时间:2010年12月15日
7.会议审议事项:关于出售华乐大厦四、五、六、二十六层房产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0-11-25 (000005)世纪星源:出售华乐大厦部分房产
世纪星源子公司深圳世纪星源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瑞信恒达商贸有限公司在2010年11月23日签署的《华乐大厦四、五、六、二十六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达成协议:“星源物业”将华乐大厦四、五、六、二十六层房产(建筑面积共计6,831.74平方米)以总价人民币94,278,012元出售给深圳市瑞信恒达商贸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须经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本次交易预计可取得约4,000多万元的利润,有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提高经营业绩,交易完成后每年将减少约200万元的租赁收入(本次出售的房产2009年的租赁收入为194.21万元)。
[阅读全文]2010-11-10 (000005)世纪星源:关于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公告
本次披露的合作开发是指世纪星源与深圳市平湖股份合作公司在2010年11月5日签署《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书》中所达成的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
本次合作开发标的为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地块位于现状中的平湖大围、松柏围,两地块的总面积约为15万平方米(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合作双方将共同向政府申请并按照深圳市及龙岗区政府城中村(旧村)改造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对该地块进行改造开发,开发项目的设计图纸经双方协商确定。
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旧村改造合作开发意向书》的约定,由公司(甲方)负责平湖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全过程中所需资金投入,合作方(乙方)负责出地,甲方负责对旧村拆迁的全部赔偿,合作开发总利润按75:25比例在甲乙方之间分配。双方应共同向政府申请城中村(旧村)改造开发项目,申报批准时间不得迟于双方签署本意向书之日起三年。该项目无论分几期进行,都按有关部门批复由双方合作开发,不得私自转让。项目建成由甲方负责引进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进行入伙后管理。
本次合作开发须经公司董事局或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本次合作开发的旧改项目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批准,该项目的具体指标(包括建筑容积率、总建筑面积、需补地价、投资总额等)尚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本意向书签订后,合作双方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启动申报旧村改造的工作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后续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阅读全文]2010-10-29 (000005)世纪星源: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0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029
2、每股净资产(元) 0.739
3、净资产收益率(%) -3.85
[阅读全文]2010-10-15 (000005)世纪星源:业绩预告
世纪星源预计2010年1月1日-9月30日净利润约-2400万元至-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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