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9 (002417)三元达: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2011年前三季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21
2、每股净资产(元) 4.65
3、净资产收益率(%) 4.43
[阅读全文]2011-09-23 (002417)三元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元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9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编制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公司《关于“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计划》。
[阅读全文]2011-09-14 (002417)三元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元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9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1-09-10 (002417)三元达: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元达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9月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西安设立研究院及与西安海天天线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1-09-03 (002417)三元达: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
三元达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以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3月3日起至2011年9月2日止)。现公司已于2011年9月2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阅读全文]2011-08-27 (002417)三元达: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及分配预案
一、2011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指标
1、每股收益(元) 0.10
2、每股净资产(元) 4.55
3、净资产收益率(%) 2.25
二、不分配不转增
[阅读全文]2011-08-24 (002417)三元达:9月9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11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1年9月5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登记时间:2011年9月7日、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7、审议事项:《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在西安设立研究院及与西安海天天线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阅读全文]2011-08-17 (002417)三元达:公司监事缴纳罚金
三元达股东、监事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事后钟盛兴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8日,已将由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人民币5600元上交公司,并于2011年7月12日做出自愿承诺,将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的锁定期由六个月期限延长至一年,即承诺从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为了进一步表明认真纠错的态度,钟盛兴先生自愿于2011年8月16日以本次误买卖公司股票金额的10%的比例,再向公司上交了人民币12.08万元(15.10×40000×2×10%=120800元)作为罚金。
[阅读全文]2011-07-13 (002417)三元达:公司监事承诺延长锁定
三元达股东、监事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事后钟盛兴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现钟盛兴先生自愿将六个月期限延长至一年,即承诺从2011年7月8日至2012年7月7日期间不再买卖公司股票,若在承诺期内发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钟盛兴先生同意将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阅读全文]2011-07-09 (002417)三元达:公司监事短线交易
三元达收到公司股东、监事钟盛兴先生的通知,钟盛兴先生于2011年7月7日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买入公司股票,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本次买卖行为发生当日,钟盛兴先生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了相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及处置。
公司股东、监事钟盛兴先生2011年7月7日由二级市场卖出公司股票110000股,卖出股票平均价格为15.05元/股;同日(2011年7月7日),因操作失误,钟盛兴先生买入公司股票40000股,该笔交易价格为15.10元/股,此操作构成了短线交易。当日(7月7日),钟盛兴先生由二级市场又卖出公司股票117450股,卖出股票平均价格为15.24元/股,与当日买入行为又构成一次短线交易。钟盛兴先生由于操作失误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形成的事实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的规定。
钟盛兴先生第一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第二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5600元,公司已将本次收益收回。钟盛兴先生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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